隆回县计划于2019年1月1日开始对县城区部分道路公共停车泊位实行收费管理。收费管理将承包给公司运营。11月19日,隆回县城管局发布中标通知书,东莞市东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18万元零五百每年的价格成功竞得隆回县城区主干道路停车收费管理运营权 。

1、拟收费道路:采取分期逐步推进的方式,先对县城区部分路段实施收费管理,其他路段视改造进度和交通现状需要,逐步纳入收费范围。拟收费道路:

(1)桃洪路:桃洪东路万和路口至桃洪西路方大广场花瑶印象进口两侧机动车道的公共停车泊位;九龙广场西侧及后侧道路的公共停车泊位;

(2)大桥路:隆回一桥红绿灯路口至神龙宾馆红绿灯路口道路两侧人行道上的公共停车泊位,总工会路口至规划局门口一侧的公共停车泊位;

(3)朝阳路:北山路口至农商银行路口一侧机动车道的公共停车泊位;

(4)桃花路:工商银行至建材市场转盘两侧机动车道的公共停车泊位;

(5)沿江北路:隆回二桥至紫霞园社区路口一侧机动车道的公共停车泊位;

(6)帽子石路:沿江北路至县公路局路口一侧机动车道的公共停车泊位;

(7)松坡路:坳街口至工商银行朝阳分行路口路段一侧机动车道的公共停车泊位。

(8)文体路:文体局路口至桃花路口一侧机动车道的公共停车泊位;

(9)洪塘街:红十字医院对面至荣兴国际路口一侧机动车道的公共停车泊位;

(10)新村路:老庵堂前至梨子园学校路口两侧机动车道公共停车泊位;

(11)公园路:梨子园学校路口至保险公司路口一侧机动车道的公共停车泊位。

2、收费时段:早上7:00至晚上7:00。

3、收费标准:30分钟内免费停车,超出30分钟的按每小时5元的标准收费,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收取,每日收费最高限额50元。

4、免费情形: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救灾抢险车、环卫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殡葬车、执法车及法律法规规定的残疾人代步车等其他应当免收停车服务费的车辆。

5、欠费追缴: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协助运营企业在县交警大队设立停车服务费欠费追缴窗口,在县交警大队对车主进行违法处罚或车辆年检年审时,督促车主主动缴纳停车服务费欠费;同时运营企业可依法向县人民法院起诉追缴停车服务费欠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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