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血糖症是指血葡萄糖(血糖)脓度低于正常的一种临床综合征。成年人血糖(血浆真糖法)每升低于28毫摩尔(50毫克%)时,可认为是低血糖。典型的表现有心慌、饥饿、出汗、心率增快、皮肤苍白、手足颤抖、软弱感,严重的可出现思维迟钝、嗜睡、神志不清,甚至抽搐昏迷。也有些患者可以不出现症状。本症的严重程度常取决于血糖下降的程度和速度。引起低血糖的常见原因有应用胰岛素及其他降糖药物过量,神经调节障碍、胃肠手术(胃大部切除,胃空肠吻合等)后,胰岛素瘤、严重肝病、垂体和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及营养不良等。有些人在剧烈运动后也会出现低血糖反应,有些情绪不稳定的人会出现特发性功能性低血糖症。

功能性低血糖症,在稍进食后可自行缓解病情较轻。器质性低血糖症多发于清晨或半夜,病情较重,可出现抽搐、昏迷。频繁发作低血糖的患者可因脑细胞坏死、软化引起脑功能减退,表现为智力下降、痴呆、精神失常甚至可以有中枢性瘫痪等后遗症。

低血糖症由于神经精神症状明显,易误诊为癫痫、癔症、精神分裂症、神经症、脑血管痉挛、脑血管意外、脑瘤、脑炎、脑膜炎等。因此,诊断低血糖症的关键在于对此类情况提高警惕。血糖每升小于28毫摩尔(50毫克%)有低血糖发作史;发作时进食或注射葡萄糖后迅速恢复,是证明有低血糖症的三个特征。但是,低血糖症的病因需要做进一步的检查,以便明确诊断。

低血糖症的治疗:在发作期,病情较轻者可给予糖类饮食(如糖果、糖水、甜点等);病情重者可采取静脉注射或滴注葡萄糖溶液。总之,应针对不同病因而采取相应的措施。如糖尿病患者因胰岛素或降糖药过量引起的低血糖,应调节胰岛素和降糖药物的剂量。对功能性低血糖症,应避免各种诱发因素,防止精神刺激;患者应寻找发病规律,必要时辅以少量的镇静剂。反复发作低血糖的患者,除积极寻找病因,对应治疗外,应常备糖类食品。并建议患者携带病情说明卡,以便低血糖症发作时能得到及时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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