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莆田一男子竟拿怀孕的女儿当挡箭牌做这事,还配做个父亲吗?

古有孝子代父服刑

舍身救父

后人兴建孝子坊

千古美名

今有孕女替父顶罪,却双双获刑

这种孝心要不得!

导语

2017年12月,涵江区人民检察院受理了一起非法买卖制毒物品案。

案卷内容表明,犯罪嫌疑人小吴在未经许可及备案的情况下,擅自购买易制毒化学品硫酸、盐酸,并将其中部分盐酸、硫酸卖给王某。

2017年8月,用于储存盐酸、硫酸的仓库被公安机关查获。

网络配图

在审阅全案卷宗后,办案检察官发现了一个疑点:本案的嫌疑人小吴是一位孕妇,根据供诉,其购买、销售盐酸、硫酸的过程都是单独完成的。

众所周知,盐酸、硫酸均系化工品且具有高度危险性,一个孕妇独自完成这么危险的工作并不符合客观常理。

但发现疑点并不代表突破了案件,需要找到更多的证据来解开问题。于是办案检察官果断出击,向院领导汇报了情况并经同意成立了临时侦查小组。

“经过研究,我们决定将突破口放在交易细节上,包括交易对象、数量、运输方式、钱款交付方式。”办案检察官介绍道。

随后,检察官对购买盐酸、硫酸的同案犯王某进行了提审,最终王某证实,与其交易的并非女性,而是男性。

王某的供诉也证实了检察官们的怀疑是正确的。2018年3月,迫于侦查压力,小吴的父亲吴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坦白了案件事实:

原来,吴某曾因非法买卖盐酸、硫酸受过刑事处罚,因惧怕再次受到法律的制裁,便指使女儿小吴替其顶罪,他认为小吴有“孕妇”这张“护身符”,即便判了刑,也只是缓刑。至此,整个案件水落石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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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经涵江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涵江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吴某因犯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妨害作证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万元。

其女儿小吴因犯包庇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九个月

几千年前的孔子

对孝道保持着“无违”的心态,

即“不违背”,但在战国时期,

“无违”是指不违反“礼”。

而如今,

“无违”应不违反“礼”也不违反“法”。

本案中,小吴“无违”其父之命,

于礼可依,但于法不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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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涵江检察、网络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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