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鄂尔多斯将建立个人信用“天骄分”

11月14日,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了《关于同意鄂尔多斯市建设全区个人信用产品应用示范区的复函》的文件,同意我市按照《鄂尔多斯市建设全区个人信用产品应用示范区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建设全区个人信用产品应用示范区,建设期限为2年,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按年度评估示范区建设工作,并在2020年11月份组织验收。

按照《实施方案》,我市将以“天骄市民卡”为基础,为中心城区(东胜区、康巴什区、阿腾席热镇)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常住户籍人口自然人建立个人信用“天骄分”,并以“天骄分”结合“信易+”场景应用,从公共服务、生活消费、金融信贷、休闲旅游和评先评优等领域推进个人信用产品应用。目前市发改委已制定了《鄂尔多斯市个人信用分(天骄分)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正在按照有关规定逐级、分次征求意见;市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已累计收录个人信用基础数据近1768万余条,个人信用“天骄分”评价模型正在结合实际进行优化设计;“信用鄂尔多斯”手机APP已具备上线运行条件。

此次全区个人信用产品应用示范区建设,是我市积极探索创新、推进信用惠民、构建独具我市地方特色社会诚信文化、打造“诚信鄂尔多斯”城市名片的有益实践,将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信用环境支撑,并在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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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编辑:何苗 杨桂丽 校对:宝上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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