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婚姻穷途末路,哪些保障利益100%归你?
或许是见过太多出事之后
“守得云开”、“且行且珍惜”、”风雨同舟”的说法
突然有个说离就离、不爽就分的大姐头
还是很难不被这种“女性之光”所吸引
然 鹅
不是谁都能成
为真人版千颂伊
不是谁都和张雨绮一样“虎”
面对婚姻破裂这个让人难免心伤的话题
离婚后原配妻子的利益保障
才是摆在普罗大众面前更现实的问题
离婚率越来越高的当下
当感情已经不可逆转的时候
如何合法保护好自己的权益,你想过吗?
根据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而作为有可能不被均等分割的大额资产——保险在近年来越来越多地进入公众视线。
接下来就为大家盘点一下:当婚姻不幸走向不归路,真的能护你周全的都有哪些保单。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第八次全国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会议(民事部分)纪要(2016年11月30日)》规定: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作为被保险人依据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健康保险合同获得的具有人身性质的保险金,或者夫妻一方作为受益人依据以死亡为给附条件的人寿保险合同获得的保险金,宜认定为个人财产,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1
在婚内,夫妻一方作为被保险人依据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健康保险合同获得的具有人身性质的保险金,属于婚内个人财产,离婚不被分割。
【案例】
几个月前,在北京打拼的Lina被诊断出患有乳腺癌,2年前她购买过一款同方全球“康健一生(多倍保)”终身重疾险,获理赔金120万元。为此,Lina的丈夫以其患病为由提出离婚并起诉到法院,要求分割这120万保险理赔金。
【法院判决】
准予离婚,但保险理赔金不予分割。
理由:120万元,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Lina作为被保险人依据健康保险合同获得的保险理赔金,根据相关法律,认定为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
在婚内,夫妻一方以受益人身份获得的死亡保险赔偿金,属于婚内个人财产,离婚不被分割。
【案例】
小宜和Peter是夫妻俩,小宜的父亲生前给自己买了一份终身寿险,保额500万,指定受益人为小宜。
老人百年后,留下一套价值200万的房产,金融资产100万,价值100万的公司股权。小宜作为唯一的继承人,法定继承了上述遗产。此外,还获得保险公司的赔款500万元。
【分析】
如若日后小宜Peter夫妇不幸分手,这些财产归属将是如何呢?请看下表:
看到这里,我们发现:
只有保险理赔金500万完全属于小宜,Peter分不走一分钱,其它部分都是一人一半!
保险不保爱情,但能保住财产
上述两个案例给我们一个启示:
夫妻感情真的不在了,即使离婚,如果有保险的话,至少能保住属于自己的部分财产,因为保险是指定受益人的,具有一定的专属性。
正如《简爱》中所说:
爱是一场博弈,必须保持永远与对方不分仲伯,势均力敌,才能长此以往地相依相息,因为太过强的对手让人疲惫,太弱的对手令人厌倦。
聪明的女人懂得表面适时的隐忍,其实她们时刻都知道自己想要什么。而这其中,未雨绸缪,在爱情之初就为自己的保障增加一份安全也不失为明智之举。
当然,还是衷心盼望,屏幕前的小伙伴可以悉心经营自己的婚姻,拥有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生活。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今天是针对近期的热点事件,特意将侧重点放在了婚姻生活中女性一方。
而事实上,上述情况,对于广大的男性同胞而言,同样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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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 宜信博诚
图片来源 视觉中国
编辑 / 财富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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