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海南新闻11月20日电(蔡斌航)近日,海口海事法院首个海上巡回法庭在“中国海监2166”执法船上挂牌设立,加上此前海口海事法院已在西沙晋卿岛设立的岛屿审判点,标志着海口海事法院首批海上巡回法庭和岛屿审判点已进入常态化运行阶段。

海口海事法院于2018年6月出台了《海口海事法院海上巡回法庭及岛屿审判点工作制度》,决定分批在南海巡航执法船上设立海上巡回法庭,在条件较为成熟的南海诸岛上设立岛屿审判点。经前期考察调研和沟通协调,综合考虑战略重要性、司法便民性及交通、补给状况等因素,决定将首个海上巡回法庭设在“中国海监2166”执法船上。

据了解,“中国海监2166”执法船是海南省海洋与渔业监察总队所属的综合执法及指挥船,1500总吨,2100载重吨,是目前在列的吨位最大、设备最先进的行政执法船,主要负责海南岛周边海域及三沙海域的巡航执法。在海南省海洋与渔业监察总队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海口海事法院派出的挂牌工作小组,于11月14日在该船上挂牌设立海上巡回法庭、在船方提供的工作舱完成法庭布置。该海上巡回法庭的设立,将海口海事法院对海域的有效管辖实际延伸到海南岛全岛及三沙海域,加上此前在永兴岛设立的三沙法庭和晋卿岛设立的岛屿审判点,标志着海口海事法院对我国管辖海域的海事司法管辖进一步延伸和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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