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水富市公安局高新派出所查处一起故意损毁公私财物案,1男子被行政拘留。

11月15日14时38分,高新派出所接报警称:新安村清河公路大池三组路段新铺好的公路被人损毁了,请求处警。接警后,民警迅速赶至现场,并将违法行为人传唤回派出所调查。

经查,15日14时许,本村村民张某某因民间纠纷,跑到新安村清河公路大池三组路段用脚踩和竹竿将刚浇灌未凝固好的水泥路路面损毁30余米。张某前对损毁公路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高新派出所对违法行为人张某某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处罚。(来源:水富警方)

查看原文 >>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