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求职面试之前,把自己好好的梳洗打扮一番,穿着得体一些,给用人单位留下一个好印象,这恐怕是所有求职应聘者的共同心理。研究生小汪就是抱着这种心理,去了美容美发店的。但是,后面发生的事却让小汪惊愕不已。当然,不仅是这位女研究生,我相信谁遇到种事,都会震惊和气愤的。

据人民网报道,从湖南长沙某院校毕业的研究生小汪前段时间来到安徽省合肥市参加一场面试。为了给用人单位留个好印象,小汪打算在面试前洗个头。她在面试地点附近找了一家美容美发店。小汪说,她在店门口问营业员洗头多少钱,店员回答说30多元,她说有点贵,那个人就跟她说20元也行。于是,她就走进了这家美容美发店。洗发的过程很简单,但在店员给小汪吹头发时,理发店的“套路”就来了。这个店员先是说她头皮不是很健康,要做个免费的检测。对她的头发“检测”之后,又说她的头皮长痘、角质层太厚、出油太多,容易脱发,很不健康。随即,这名店员便说要帮她清理一下,但也没说要不要钱。小汪当时还提醒店家,若要太多钱自己付不起。但对方安慰小汪说,会给一个很优惠的价格。经过店员的一番“折腾”,算账的时候小汪惊呆了,因为这次洗头的费用居然是17000多元。

面对如此天价洗头费,一个外地来的女孩子孤独无助。最终经过讨价还价,理发店收了小汪4500元,为此,她找同学借了2500元才把账单给结了。事后,她觉得这家美容美发店的行为太可恶,就向辖区荷叶地市场监管所做了投诉。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在现场调查后认为,这笔消费过程存在着价格虚高的情况。但是,由于小汪当时没有拒绝消费,所以她本人也要承担一部分责任。经过协商,小汪支付了对方800元,作为这次头皮理疗的费用,店家将多收的钱退还给了小汪。

这种“套路”消费,虽然经过市场监管人员协调,小汪支付店家800元了事。但是,800元洗头不也是“天价”吗?从最初说好的20元到17000元……4500元,再到800元,洗头费就像坐过山车一样大起大落。一次普普通通的梳洗,居然“洗”出 “天价”,这是合肥市的市场价,还是市场的管理差?古人云:“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国无信则衰”。做人也好、做生意也罢,都要以诚信为基石。合肥是安徽的省会城市,而安徽是徽商的发源地,历史上的徽商做生意,最讲究童叟无欺,诚信经营。怎么到了今天,合肥市的美容美发店如此坑蒙顾客?如此处处设陷阱,用欺诈来对付消费者?

合肥市的这家美容美发店涉嫌欺诈经营,市场监管部门理应按照相关规定处罚才对。但从媒体的报道中,我们没有看到如何处罚,而是“协调”店家收了800元,这样软弱的市场监管还叫依法监管吗?本来,店家应该明码标价,或者说在为顾客提供服务前,就应该谈妥价格等方面的事宜,这是对商家最基本的要求。而这家美容美发店没有这样做,而是用欺诈顾客的办法,从20元一下子涨到了17000元,其做法与强盗和无赖有什么区别?漫天要价,欺诈消费者,一次普通的洗头居然收费17000元,可以说离谱到让人惊爆眼球,这不是赤裸裸的商业敲诈吗?店家如此经营,市场监管部门却轻描淡写地“协商”处理,这里面有没有猫腻呢?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之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这就是法律规定,坦率地说,如果你受到欺诈的事实被认定,你就可以主张消费金额三倍的赔偿;如果不足500元的,按500赔偿。难道合肥市的荷叶地市场监管所的工作人员不懂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吗?我们希望有关部门从规范市场的角度,认真查处。

诚信是我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体现,也是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的重点内容,还是贯彻社会主义荣辱观和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的要求,更是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中心环节。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我们强调要诚实守信,因为它是现代市场经济正常运行必不可少的条件。从近些年来屡屡出现的“天价住院费”“天价鱼”“天价饭”“天价虾”等现象来看,规范商家的经营行为真的是非常重要的事情。而商家丢失了诚信,就如同一个人丢失了良心和公德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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