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宜昌市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启动!政策标准都在这…

注意啦!

宜昌市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启动!

改革政策、改革范围

都在这里!

11月19日,记者在宜昌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动员部署大会上获悉,《宜昌市直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指导意见》出台,我市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启动。事业单位车改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方向,确保节约行政运行成本,建立新型公务用车保障制度。市直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将于12月底前完成。

改革范围

单位范围为市委、市政府直属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本级,以及市直各部门所属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范围为上述各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完成时间

市直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于2018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垂管系统在宜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与市直事业单位同步完成。

各县(市、区)、宜昌高新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可参照《意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级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并于2018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改革任务。

哪些公车可以保留?

取消的公车怎么处理?

快来一起看看

哪些车辆可以保留?

市直事业单位可根据业务保障和专业技术活动工作实际,保留必要的特定功能的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必要的业务用车。

取消车辆如何处置?

市直事业单位取消车辆要按照公开、公正的原则由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统一规范处置。

司勤人员如何安置?

市直各参改事业单位要根据车改后保留公务用车实际需要,合理设置司勤人员岗位,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现有在册正式司勤人员中,采取竞聘上岗、综合择优等方式确定聘用人员。

对其他落聘在编司勤人员,按照以人为本、积极稳妥、因地制宜的原则,立足内部消化,多渠道安置,不得将其简单推向社会。

解除(终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司勤人员,按照法律法规做好解除(终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后的经济补偿、档案转接和社会保障接续等工作,切实保障合法权益。

来源 | 三峡日报微信

记者 | 赵璟一

编辑 | 孙红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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