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虎丘法院新气象:律师着律师袍出庭,提升司法庄严感

“现在开庭!”

11月20日下午一点半,法槌落下,一场居间合同纠纷案在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环顾庭审现场,法官身着统一的法官袍,书记员身着白色衬衣和西装制服,佩戴徽章、领带。

与以往不同的是,两位律师也穿着统一的律师袍——黑色短袍状外衣,领口系紫红色短领巾,左胸佩律师法徽,显得格外庄重、精神。

据了解,为更好提升司法庄严感,构造法律职业共同体,从上周起,虎丘法院在发送传票通知律师出庭时,会一并书面告知其在公开开庭时须身着律师袍。

这也是对2016年5月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的决定》的贯彻和落实。“更加注重司法礼仪”正是此《决定》的变化之一,对不同类型人员着装提出了具体要求。

律师袍展示  图片来自网络

执业律师出庭着律师袍并不是新鲜事情。在2016年,江苏省高院就曾发出《关于落实律师着装事项的通知》,要求“出庭履行职务的人员,按照职业着装规定着装”。“但很多时候仍不能做到规范着装,有些甚至还会穿着休闲服饰。”据当日参加庭审的律师介绍。

该律师也坦言,律师袍意义重大,第一次穿感觉有些紧张和激动,今后会贯彻执行。“身着律师袍出庭显示了对法庭的尊重,对规则的敬畏,也更好地体现了律师职业群体的专业化和职业化。”

司法服饰的改变,不仅仅是让当事人对法律产生敬畏感,更要让律师对职业产生认同感、归属感。

下一步,除了对律师着装进行规范引导外,虎丘法院还将进一步规范庭审秩序,以维护庭审的严肃性和司法权威。

只有法官、律师职业共同体共同努力,在司法礼仪上严于律己,才能提升司法庄严感、仪式感,更好推进法律职业命运共同体的专业化和职业化。

供稿:刘晓惠、艾家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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