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D1826次列车运行至中山西至桂林西区间时,13号车厢突然响起警报。旅客徐某由于在12号车厢和13号车厢之间的厕所内抽烟,引发烟雾报警器报警,导致列车降速运行,铁路公安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徐某500元处罚。

据了解,在动车组列车上吸烟属于违法行为,铁路公安机关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予以相应处罚。

今年5月1日起,在动车组上吸烟等严重失信人员,除了接受治安处罚外,还将受到限制购买火车票、限制乘坐高级别座位等相应惩戒措施,最长限期达180天。

铁路部门倡议,敬请广大旅客坚持诚信乘车、文明出行,遵守铁路运行安全相关规定,杜绝失信行为,共同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社会文明良好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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