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者在办理房屋按揭贷款的时候,就需要办理房产抵押登记,银行会因此获得房屋的他项权利。那么,什么是房屋的他项权利呢?如何办理房屋他项权证?

  什么是房屋的他项权利呢?

  买房人我们最常遇到的是贷款购房时产生的抵押权。如我们向银行贷款买房,那么权证也就自动注销了,它的作用就是在没还清贷款之前也就是没注销之前房屋是不能上市交易的。过不了户的房屋就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所谓房屋的他项权利,是指由房屋的所有权衍生出来的典权、租赁权、抵押权、继承权等。

  1、租赁权

  租赁权就是指房屋的所有人作为出租人将其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的权利,出租人可从承租人那里获得租金。承租人取得房屋使用权后,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随便处置所承租的房屋,除非租赁合同另有规定,否则就是违法行为。

  2、典当权

  地产权利特有的一种流通方式,是指房地产权利人出典人在一定期限内,将其所有的房地产,以一定典价将权利过渡给他人承典人的行为。 房地产设典的权利为房屋所有权。

  设典时,承典人可以占有、使用房屋;也可以不占有、使用该房屋,但有权将出典的房屋出租或将房屋典权转让。一般应明确典期,出典人应在典期届满时交还典价和相应利息从约定而赎回出典的房屋,也可以双方约定,由承典人补足典房的差额而实际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3、房地产权房地产抵押权设定登记须提供以下要件:(1)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查验原件、复印件留存);(3)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或房地产权证(原件暂存);(4)抵押担保的主合同;(5)抵押合同。

  3、办事时限

  自受理房地产抵押权设定登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4、税费标准

  (1)登记费:住房,权利人按每套房屋80元交纳。非住房,双方当事人各按抵押金额的0.5‰交纳。(2)工本费:核发一本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免收证书工本费;向一个以上权利人核发房地产所有权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按每本10元交纳证书工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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