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上周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系统开放以来,不少有关街坊积极前来登记信息,但是,也有人因为不明白该怎么填表或应该备齐什么资料而多次奔波。

比如:哪些人群需要登记?

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登记后有什么用处?

今天,小e针对这些普遍问题

向工作人员咨询解答,不懂的你可要划重点记起来啦!

1、什么类别人员需要进行登记?有哪些类别?

答:

1)转业干部:退出现役作转业安置的军官,包括计划分配和自主择业两类干部,还有企业军转干部和少数自谋职业、自愿自行就业军转干部。

2)退役士兵:政府安排工作、自主就业、自谋职业、国家供养的退役士兵。

3) 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退出现役后移交政府安置管理的军休干部和退休士官以及军队安置管理的军休干部。

4) 军队无军籍离退休退职职工: 已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无军籍离休干部、退休退职职工。

5) 退伍红军老战士(含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 原民政部门管理的和其他单位管理的原有工作单位的离休退休红军老战士、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

6) 复员军人: 作复员安置的军队干部和在1954年之前入伍、后经批准从部队复员的人员,包括原民政部门管理的在乡老复员军人和其他单位管理的离休退休老复员军人。

*7) 残疾军人: 被评定为1-10级残疾等级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的退役军人。

*8) 伤残民兵民工: 民兵民工因参战和预备役人员、民兵、民工以及其他人员因参加军事演习、军事训练和执行军事勤务伤残,并持有《伤残民兵民工证》或《因战因公伤残人员证》的人员。

*9) 烈士遗属: 烈士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无论是否享受定期抚恤金,均纳入采集范围。

*10) 因公牺牲军人遗属: 因公牺牲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无论是否享受定期抚恤金,均纳入采集范围。享受生活补助的建国前错杀后被平反人员子女列入此类。

*11) 病故军人遗属: 病故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无论是否享受定期抚恤金,均纳入采集范围。

*12) 现役军人家属: 现役军人(含武装警察部队)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

注意:标有*的为复选项目,例如:一名退役士兵既可以是退役士兵身份同时又是现役军人家属。

2、本次登记有什么用处?

答:

此次信息采集工作,由退役军人事务部为所有申报对象建档并申请悬挂“光荣之家”光荣牌匾。基本原则是一个现役军人家庭只挂一个光荣牌,义务兵挂父母家,军官、士官已婚的挂自己家。

3、办理复退军人和优抚对象信息采集,需要携带什么相关资料?如何办理?

答:

复退军人和优抚对象本人携带以下资料:

1、身份证;

2、户口本;

3、相关证件、原件:

1)转业干部:转业证(遗失:个人档案中转业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档案部门印章或个人声明材料);

2)退役士兵: 退役证;(遗失:个人档案中退役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档案部门印章或个人声明材料)

3) 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离退休证件

4) 军队无军籍离退休退职职工: 离退休证件

5) 退伍红军老战士(含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 退伍证件(遗失:个人档案中退伍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档案部门印章)

6) 复员军人: 复员证件(遗失:个人档案中复员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档案部门印章或个人声明材料)

*7) 残疾军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

*8) 伤残民兵民工:《伤残民兵民工证》或《因战因公伤残人员证》

*9) 烈士遗属: 《烈士证明书》、享受待遇证件、烈士基本信息

*10) 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享受待遇证件、军人基本信息

*11) 病故军人遗属: 《病故军人证明书》、享受待遇证件、军人基本信息

*12) 现役军人家属: 现役军人基本信息

4、部队期间立功受奖证明材料:

每个奖项最多上传三张图,请提前挑选出来以便登记。例如:一等功3张+二等功3张+三等功3张。

以上4项资料如有不齐全的,可先进行登记,并在规定时间范围内将相关证件证明材料进行补录。

4、如果有临时外出、卧床不起、行动不便等情况,本人无法前往现场进行登记的复退军人和优抚对象,怎么办理?

答:

建议家属协助办理。本人无法前往现场进行登记的,可到居委会领取纸质表格进行预采集,家属携带复退军人和优抚对象的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部队相关证件、部队期间立功受奖证明材料、《信息预采集登记表(需与申报人核对并确定相关信息,最好有申请人签名)》、近期照片(家属帮忙拍摄半身照片一张存入手机中),前往街道采集点进行信息协助采集。以上资料如有不齐全的,可先进行登记,请在规定时间范围内将相关证件证明材料进行补录。

5、此次登记对象的时间界点怎么理解?

答:

本次信息采集对象标准界点截止2018年10月1日,即在此时间段之前的符合条件的对象前往户籍地集中采集点进行申报,在这段时间点之后新增或注销的采集对象可随时采集更新。

6、我要去哪里采集?

答:

信息采集坚持属地管理,以采集对象户籍所在地申报采集为基本原则,建议前往户籍所在的街道或居委会进行办理,如有实际困难的,可咨询登峰街就近安排进行异地采集。

登峰街道办事处:广州市越秀区登峰街麓景东路55号一楼

登峰街各社区居委联系方式和电话:

亲爱的街坊们,这些要点你记住了吗?

如果你还有什么不懂,欢迎在文章底下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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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赖泽旋】

【编辑 方米妮】

来源:微社区e家通和美登峰(微信号:xxsbejt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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