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上海汉联律师事务所宋一欣律师、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臧小丽律师表示,根据立案公告内容,ST华鼎涉嫌证券虚假陈述,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前办理索赔预登记。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上海汉联律师事务所宋一欣律师、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臧小丽律师表示,根据司法解释,暂定:在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8月30日(含当日)期间买入ST华鼎股票,并且在2019年8月31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办理索赔预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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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讯:2019年12月26日晚,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1113 证券简称:ST华鼎)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 》,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证券法》的有关规定,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ST华鼎维权入口

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上海汉联律师事务所宋一欣律师、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臧小丽律师表示,根据立案公告内容,ST华鼎涉嫌证券虚假陈述,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前办理索赔预登记。

在此前的2019 年 8 月 30 日,ST华鼎发布《关于公司自查控股股东资金占用事项的提示性公告》,首次披露经公司自查发现:2019 年 1 月至 2019 年 7 月,公司控股股东三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通过供应商及在建工程项目等方面占用公司资金共计 596,905,244.51 元(不含利息),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0.27%。

截至2019年11月29日,公司尚未收到控股股东归还的资金占用本金及利息。

根据虚假陈述司法解释规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

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上海汉联律师事务所宋一欣律师、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臧小丽律师表示,根据司法解释,暂定:在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8月30日(含当日)期间买入ST华鼎股票,并且在2019年8月31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办理索赔预登记。一旦证监会认定ST华鼎信息披露违规并作出行政处罚,受损投资者可以向杭州中院起诉ST华鼎索赔。

律师提示,上述索赔预登记条件仅供参考,不涉及任何投资决策和证券买卖建议。索赔条件将根据证监会调查结果进一步调整,最终以法院判决认定为准。律师费在投资者获赔后支付。

投资者索赔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买卖该股票的对账单原件(首次买入至今)、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包括地址电邮手机号的详细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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