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广东省生态环境厅获悉,该厅组织对纳入2017年省级环境信用评价范围的1162家国家重点监控企业2017年环境行为进行了评价,并于15日通报了广东省2017年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

经评定,1162家国家重点监控企业中,除64家企业因全年停产(运)、关闭等原因不参评外,1098家企业以组织机构代码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准最终确认1060家参加评价(即有65家经合并后为27家),其中,“环保不良企业”(红牌企业)26家,占参评企业数比例为2.45%;“环保警示企业”(黄牌企业)106家,占参评企业数比例为10.00%;“环保良好企业”(蓝牌企业)781家,占参评企业数比例为73.68%;“环保诚信企业”(绿牌企业)147家,占参评企业数比例为13.87%。

评价结果出炉后,各级环保部门将按照《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环发〔2013〕150号)规定,对“环保不良企业”(红牌企业)进行失信惩戒,对“环保警示企业”(黄牌企业)实行严格管理,对“环保良好企业”(蓝牌企业)进行引导改进,对“环保诚信企业”(绿牌企业)进行守信激励,督促、指导各有关企业改善环境行为,切实履行环境保护及环境安全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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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东金羊网、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公众网

整理/广东生态环境微信编辑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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