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按照东胜区创城指挥部的统一安排部署,确保11月25日前文明城市创建指标全部整改到位,东胜区工商分局11月19日召开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部署推进会,对各工商所创城期间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要求各责任单位加强对本辖区集贸市场的监管力度,严格落实创建工作,发挥职能效能,担起工商职责。

一、确保经营户规范亮照经营。

对在检查中发现的无照经营、未亮照经营、证照未悬挂在醒目位置的经营户,及时进行行政指导,力求悬挂营业执照的完整、美观。同时加大三无商品、假冒伪劣侵权商品的检查力度。

二、明确市场主办方第一责任人的义务。

使其主动参与创城工作,加强市场内的环境卫生管理,严格落实摊位的划行管理,“门前三包”制度。要求各营业场所地面干净,路面无严重破损,无沉积污水,垃圾进桶不落地、不堆积,下水道排水畅通,无张贴小广告,车辆和物品摆放有序,不占道,公共厕所分布合理,保洁及时,无明显异味。

三、确保市场功能区域标识明显清晰。

要求各市场内保持消防、残疾人通道畅通,消防设施良好,公共场所设有禁烟区域的必须张贴禁烟标识。

四、建立健全消费者投诉站点。

工商所人员、市场管理人员有变动的要及时更换人员公示信息,发挥消费者投诉站点实效。

五、强化公益宣传力度。

利用集贸市场等显示屏滚动播放“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宣传内容,在市场内设施宣传栏、公益广告牌,张贴公益广告和文明提示语。

六、加强工商窗口单位的创建工作。

各窗口单位认真执行政务公开、制度装订成册、规范着装、规范服务、使用文明用语,同时实行引领服务,推进首办负责制,提高服务质量,把群众满意度做为评价服务的标准。

七、加强创建工作组织领导。

分局各股所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人,层层抓落实。各分管领导负总责,带领督促各工商所落实创城各项工作任务。各工商所所长为主要责任人,亲自带领全所人员分赴辖区内搞创建工作。片管员为第一责任人,协调并指导市场主办方及经营户做好创城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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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来源:东胜区工商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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