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从2020年1月1日起,我省再次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补助水平及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提标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57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4260元,惠及全省314万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1.3倍,50万特困供养人员从中受益。

低保在脱贫攻坚中发挥着重要的兜底保障作用,近年来,我省加快推进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持续提高城乡低保标准,确保脱贫攻坚期内农村低保标准略高于国家扶贫标准。数据显示,全省农村低保年人均保障标准从2016年的不低于2900元提高为2019年的不低于3860元,增幅为33%;农村低保月人均补助水平由2016年的不低于127元提高为2019年的不低于166元,增幅为31%。

2020年1月1日提标后,我省城市低保对象月人均保障标准和月人均财政补助水平将分别比去年增加50元和12元;农村低保对象年人均保障标准和月人均财政补助水平将分别比去年增加400元和12元。

提标的同时扩大低保对象范围。2020年,我省将进一步完善农村低保制度,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家庭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对于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经个人申请,可按照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对于低保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人群,采取增发低保金等多种措施提高救助水平。

省民政厅副厅长尚英照介绍,2020年全省各级民政部门将继续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加快推进深度贫困地区的乡镇敬老院等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建设和设施改造,提升机构托底保障能力和服务质量,逐步提高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落实残疾人福利保障政策,助力深度贫困地区残疾人精准脱贫。同时,健全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妇女和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

据了解,我省2019年共下拨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00.5亿元,已下达2020年困难群众救助资金77.13亿元,统筹用于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孤儿等基本生活保障及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补助支出,让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有效救助。(记者 卢松)

原标题:河南下月起上调城乡低保标准,364万人将受益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