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红城警事】红城公安“开门入户”工作中,成功规劝一名违法行为人

      乌兰浩特市公安局兴安派出所民警通过“开门入户”工作破获一起殴打他人案,并成功规劝违法行为人到案接受处罚。

       近日,兴安派出所接到群众张某的报警电话称,自己在盟法院附近被赵某殴打。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刻赶赴事发现场,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违法行为人赵某已经逃离了现场,了解现场情况后,民警将报案人张某依法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调查,民警得知,张某和赵某两人是因为债务纠纷引发的矛盾冲突。张某在两年前曾向赵某借款一万元,赵某因近期资金流转不畅,便向张某索要钱款,张某答应在月底之前还清,赵某却认为张某是在故意拖延时间,二人协商未果,无法控制自己情绪的赵某一怒之下动手殴打了张某,随后逃离了现场。

       根据报警人提供的信息,兴安派出所民警通过开门入户工作,寻找到了违法行为人赵某并上门对其进行劝导,通过民警耐心细致的法律法规讲解,最终成功规劝违法行为人赵某到兴安派出所接受处罚。

       询问过程中,赵某承认了他殴打张某的违法事实。目前,赵某已被乌市公安局给予了行政拘留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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