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提出,要完善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政策,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要求地方各级政府通过将土地增值收益更多投向“三农”,助推农村经济发展。

  我国农村宅基地的总面积约为1.7亿亩,约占集体建设用地的54%。据中国社科院农村所发布的《中国农村发展报告(2017)》透露,全国农村居民点闲置用地约达3000万亩。然而长期以来受土地管理制度制约,农民有宅基地使用权却没有处置权、拥有资产却带不来财产收入,是农村宅基地长期所处的尴尬境地。进城农民渴望将手中闲置的宅基地转化为财产性收入,乡村振兴更需要盘活农村宅基地资源,为农村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三权分置的概念最早是在2013年提出,不过主要涉及农业用地,今年1月15日,国土资源部长姜大明曾向外界透露,我国将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应该说这是首次明确将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扩围至宅基地。

  中国农村土地主要分为农业用地、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公益性公共设施用地)、以及其他土地。

  宅基地属于集体建设用地的范畴,说的是农民合法取得住宅下面的土地,一般一户一宅,多了就不属于宅基地,过去几年宅基地面临两个问题:

  一是中国城镇化加快,城市人口越来越多,农村人口越来越少,农村房子(宅基地)严重过剩,老鼠出没;而同时城市住宅土地供应严重不足。

  二是农村宅基地产权不清晰,导致价值大大降低,比如你拿宅基地抵押贷款银行不会贷给你,你想转让房子但因为属权问题无法交易。

  现在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将会有助于解决这些问题。

  宅基地“三权分置”中所有权是属于集体,这是土地的性质,类似于我们城市的商品房一样,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资格权属于农民,也就是说你要想拥有宅基地,那么你首先是农民,而且只能一户一宅。使用权就是真实使用土地的人,比如农民是用来住的,那么使用人就是农民,比如农民租给了另一个人用那么另一个人就有使用权。

  据了解今年11月以来,江西鹰潭、浙江温州、丽水等多地,开始总结宅基地改革试点经验,利用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改革试点,在不违背中央“城市居民不得购买宅基地”的底线下,进行了多种尝试。

  江西鹰潭市余江区坚持“谁改革谁获利”的原则,把“沉睡”的资源盘活后以“宅票”形式还给农民,可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流转,并根据条件可选择在集镇建房或以优惠价购买商品房。

  鹰潭市余江区是全国农村宅基地等三项制度改革试点县,经过三年多来的实践探索,余江区949个试点自然村已验收906个,退出宅基地宗4568亩,退出宅基地复垦991亩。在余江改革试点取得成效的同时,江西省积极推广余江宅改经验,目前已经开展宅基地管理试点工作自然村22678个,退出宅基地宗数和面积占应退出宅基地宗数和面积比分别为74%和73%。

  据丽水日报消息,按照中央改革精神,丽水市从确权、护权和活权三方面入手,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今年5月,丽水市陆续出台了《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抵押融资工作的指导意见》,并在松阳、青田、莲都、遂昌开展了首批试点。

  当地已确权登记农村宅基地42.32万宗,约有16.2万宗农村宅基地处于闲置或半闲置状态,约占宅基地总数的1/3,闲置宅基地面积约4.5万亩,宅基地闲置情况严重。在开展了宅基地三权分置试点后,丽水通过“三权分置”,全市已经办理“宅基地及房屋使用权”证书27本,办理抵押登记9宗,贷款金额220万元。相关农户可从使用权流转中获得租金、股息、红利等多项收入。

  版权声明:本文由云掌财经原创出品,未经许可,请勿转载。

查看原文 >>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