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乌兰察布市公安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为进一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度挖掘涉黑涉恶涉伞等重大线索,化德县公安局决定对外公布局长受理涉黑涉恶涉伞线索举报方式,动员广大群众踊跃举报身边的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

一、举报内容:

1、重大涉黑涉恶线索,重点是威胁政治安全、把持基层政权、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煽动村民闹事、强揽工程、欺行霸市、操纵经营黄赌毒、非法高利放贷、插手民间纠纷、跨国跨境、强占土地草场、侵吞国有矿产、充当“讨债公司”、组织“围胡”赌博、垄断物业管理小区装修等15类黑恶势力线索。

2、包庇、纵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人员,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国家工作人员。

二、举报受理方式:

1、设立局长受理举报专线电话,工作时间受理电话举报。

2、设立举报信箱,公布邮编、地址,收件人署名局长签收,由专人登记管理。

3、在互联网设立举报邮箱,鼓励群众从互联网举报涉黑涉恶涉伞线索,由专人定时签收管理。

三、举报奖励标准: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各类涉黑涉恶涉伞违法犯罪线索,对举报的一般线索,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的,给予举报人500—5000元奖励,对举报黑社会性质犯罪或“恶势力”集团犯罪线索,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的,给予举报人5000—50000元奖励。对实名举报涉黑涉恶涉伞违法犯罪嫌疑人的群众,公安机关将对其个人信息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其人身安全。对借举报名义实施诬告陷害的,公安机关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严肃处理。

化德县公安局局长受理举报电话、邮箱、举报箱、信箱一览表

单位

电话

电子邮箱

举报箱

邮寄地址

邮编

化德县公安局

0474—

7990110

[email protected]

化德县

公安局大门口

化德县公安局701室

013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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