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清晨,在莲湖区枣园东路,一名女子躺在马路中间一动不动。接群众报警后,公安莲湖分局和交警莲湖大队民警先后到场展开勘查。

经现场勘查确认,该女子已经死亡。民警现场走访环卫工人了解,该女子是从一辆三轮车上摔下,民警还从女子身上发现了一张当天的火车票。

因无法确定案件性质,支队事故处立即安排技术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技术勘查指导。经过现场仔细勘查、分析判断,结合火车站周边调取的监控录像发现,该女子当时乘坐一辆三轮车,车辆行驶到城西客运站附近时,女子连同行李箱一起摔下车。该女子死亡原因系交通事故造成。

随后经过莲湖大队民警侦破,该案犯罪嫌疑人于10月10日被缉拿归案。经查,三轮车司机杨某载客驾驶途中,由于车速过快,乘客意外摔下,杨某发现乘客不见后,并没有停车寻找、报警,而是快速驾车逃离,导致乘客死亡。

△10月10日晚21时许,成功将肇事司机缉拿归案。

这起惨剧的发生再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乘坐两、三轮车辆极易发生交通事故,这些车辆由于车速快,稳定性差,且无保险,一旦发生事故将给受害人造成精神和物质上的重大损失。

针对两、三轮车聚堆揽客、非法营运现象,西安交警常年开展整治工作,从未放松。但仍有个别群众不理解甚至存有侥幸心理,还在乘坐此类车辆,给这些车辆提供了生存空间。

两、三轮车的危害性

扰乱正常秩序,容易引发事故

两、三轮车在行驶时,由于车速比普通自行车、行人要快,超车机率大,存在逆向行驶、占用机动车道行驶、随意调头、闯红灯等各种交通违法行为,且极易发生刮擦事故。同时此类车辆往往搭乘多名乘客(最多时乘坐六、七人),容易造成方向失控、翻车,极易发生群死群伤的恶性交通事故。三轮车由于车主流动性大,经济条件差,且无保险,发生事故后极易弃车逃逸或无力支付医疗和赔偿费用,给事故受害者造成精神上的损害和物质上的损失。

安全性能较差,安全隐患较多

两、三轮车本身技术含量不高,有的更是制造工艺粗糙。大多三轮车为私自改装车辆,“头重脚轻”,车辆稳定性差,无照明和转向灯装置,车主往往用蓬布、塑料布、广告宣传横幅搭建防雨蓬,严重影响骑车人视线。使用后没有及时对车辆维护,造成刹车、灯光系统等不符合标准。这些车辆一旦上路,势必严重影响交通秩序及车上乘客的安全。

抢占道路资源,降低通行能力

在我市道路资源已经很紧张的情况下,特别是上下班高峰期,车多路窄、交通拥挤,两、三轮车抢占道路交通资源,增加了交通紧张和混乱程度。同时,一些车主为了营运需要,常常聚集在学校、医院、车站、农贸市场、地铁出站口、菜市场、货物集散商场等人流较为集中的场所附近,或三五人闲谈等生意,或一拥而上抢生意,使道路变得拥挤不堪,造成交通拥堵,严重干扰了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大大降低了道路的通行能力。

还记得2016年的这起事故吗?

(乘客说当时事故怎么发生的她已经想不起来了,不过她觉得有一句重要的话要赶紧告诉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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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不是小事,它关系着个人安危,家庭的幸福。作为西安交警,实在是不愿意列举出那些惨不忍睹的事故图片,更是无法用文字来形容伤者、亡者家属的悲痛欲绝。/section>/section>/section>西安交警在这里提醒那些两、三轮驾驶人,遵守交通法规就是对自己生命的负责,遵守交通法规,就是对其他交通参与者的尊重,同时也希望广大市民出行最好乘坐安全性能可靠的交通工具,非法营运车辆不仅危险,而且出了事还无法正常赔偿,希望大家不给两轮、三轮车继续营运的空间,坐这样的车可以说是得不偿失。

/section>关键时刻,司机只会顾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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