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网(www.k618.cn 中央新闻网站)北京 7月27日电(记者 何欣)“其实有些大学生只需要把自己借的钱和相对应的利息还清就可以,但是有些涉嫌敲诈勒索的犯罪嫌疑人利用大学生不懂金融的知识而让他们还多出一倍甚至多倍的金额。”办理有关“校园贷”案件的民警刘明(化名)在接受未来网记者采访时表示,大多数学生对“校园贷”不了解,不良消费导致在各大网贷平台上借款数万元,而学生在接触“校园贷”之后,缺乏相关金融和法律知识以及处置方式过于极端,导致有些学生压力过大。

一次寝室推销卷入“校园贷”漩涡 8000元最终滚到30余万?

近日,宜昌市公安局西陵区分局民警的工作室发布了一条有关《远离不良校园贷》的微博视频,有不少大学生表示自己身边有许多人接触过校园贷款和和分期付款,借款金额2000元至1万元不等。

视频中,一名在校大学生张华(化名)表示,自己是在大一的时候有人来宿舍推销一个网贷平台而卷入“校园贷”的漩涡中。

自从2016年张华第一次接触“校园贷”之后,一直过着借钱、还钱、借钱、还钱的生活,从最初只是在一个网贷平台借款8000元,到现在在各个网贷平台所贷款的金额达到30多万元。

注册网贷平台的账户后,张华发现自己有8000元的额度,其中4000元可以提现,4000元可以用于网购。

初次接触网贷的张华,自己算了一笔账,如果每个月还200或者300元,就可以在24个月或者36个月之内把借的钱还清。

到还款日时,张华突然发现自己没有钱来还,开始找同学借钱、加入各种网贷的推销QQ 群和微信群,接触其他的网贷平台。

用完各个网贷平台的借款额度之后,张华开始接触高利贷,借款1000元,实际只拿到700元,一星期之后需要还款1300或者1500元,利息不等。

大学生借8000元“校园贷”变30万被殴打逼债 哭诉:没脸见爸妈

张华向警方讲述自己卷入“校园贷”事件。 截图来源于网络视频

从最初只是在一个网贷平台借款8000元,到最后竟然发现自己负债30多万元。

由于在各大网贷平台上,张华留了家人和同学的信息,没有能力还钱的张华,出借人开始给张华的同学和家人打催款电话,发各种骚扰信息。

“我觉得我没脸去见他们,我就想办法躲起来,连续一个月不去上课,天天躲在租的房间里面哭,不知道该怎么办。”张华说。

出借人曾经去张华的学校找他,希望可以见面协商解决这件事情,如果按照之前的情况,只要有人没有还款,就直接拖到车上,带到荒郊野外打一顿,然后把殴打照片发给他的父母,让他的父母花钱来赎。

张华的父母知道张华接触网贷后,一家人开始向周围的亲戚借钱来为张华还款,目前所借的钱还没有还清。“倾家荡产也要为我解决这个事情。”张华的父母告诉张华。

“校园贷”成“套路贷” 贷款大学生可拒绝高额利息还款

除了校园贷针对在校大学外,还有一些“套路贷”也锁定了大学生。据人民日报报道,近日,重庆市永川区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依法批捕该市首例校园“套路贷”案件15名犯罪嫌疑人。

“套路贷”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通过“虚增债务”“制造资金走账流水”“肆意认定违约”“转单平账”“虚假诉讼”等手段,达到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目的。

办案检察官在接受人民日报记者采访时介绍,犯罪团伙以金融科技公司的名义对外发放贷款,宣称“不看芝麻分,不看黑白户,秒批秒到账”,通过各种网贷、微贷平台以及校园贴吧、兼职群投放广告。选择在高校发放“套路贷”,正是看中大学生群体“涉世未深、珍惜名誉、有家庭‘兜底’还款、坏账率低”等特点。

张华从网贷平台走上了借高利贷的路,从一开始只是还清所借的贷款到最后违约金、利息导致欠下30多万元的巨款。

刘明表示,有些大学生因为缺乏对相关金融知识和法律法规的了解,导致从“校园贷”陷入“套路贷”的泥潭中。

关于民间借贷的利息如何规定,多少利率才是借贷人应该承担的,如果超过一定范围借贷人是否可以拒绝支付相对应的利息?

“若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贷款的学生可以拒绝高额利息还款。”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范辰表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其中指出,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若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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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图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站。

“对于利息,我们的法律包括解释规定了两条线,第一条线是24%,第二条线是36%,对于双方约定的利息,包括罚息、复利、违约金、滞纳金等,每年数额的总额不超过本金的24%以下的部分,这一部分是受法律保护的,对于24%到36%的部分,如果说债务人已经支付给贷款平台或债权人,那么债务人是无权要求(债权人)返还的。”三峡大学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慎先进在视频中表示,对于超过年利息36%以上的高额利息部分,如果说债务人已经支付给贷款平台或出借人,这个时候债务人可以寻求法律的帮助,把超过年利息36%的部分要求返还给债务人。

国家明文规定暂停网贷机构开展在校大学生网贷业务

分期还款、逾期违约金、借新债还旧债、最后借高利贷,高额利息和违约金,导致欠下数万元的巨款。

记者梳理有关校园贷的报道发现,大多数在校大学生都是从一款校园贷APP上借钱,之后为了偿还本金和利息,又接二连三地从多个校园贷APP上注册借钱,借新账还旧账,从而欠下巨额贷款。

校园贷是指在校学生向各类借贷平台借钱的行为。在2017年5月27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其中指出,现阶段,一律暂停网贷机构开展在校大学生网贷业务,逐步消化存量业务。对于存量校园网贷业务,根据违法违规情节轻重、业务规模等状况,制定整改计划,确定整改完成期限,明确退出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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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图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网站。

刘明告诉记者,2015年末到2016年初,是“校园贷”爆发的时期,有许多在校大学生在各个网贷平台贷款,虽然2017年国家有出台相关政策,但是仍有许多学生还没有还清之前所欠的贷款。

为何国家明文规定禁止向在校大学生开展网贷业务,仍何大学生还可以在网贷平台贷款?

“相对而言,校园贷款的风险较少,一些网贷平台在利益的驱使下违反国家的规定对在校大学生继续贷款。”范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些网贷平台利用一些大学生的攀比心理,享乐心理,不理智消费,促使他们需要资金,从而网贷机构以此为契机向大学生开展网贷业务。

“目前我们警方对在校大学生开放贷款业务的网贷平台没法查处,有些网贷平台在打法律的擦边球,除非涉及到‘暴力收款’,经过调查取证才可以确定犯罪嫌人是否涉嫌诈骗等犯罪行为。”刘明表示。

需家庭、学生、老师和金融监管机构共同抵制不良校园贷

大学生在网贷的过程中,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伤害应该如何维权?

范辰强调,如果大学生在网贷的过程中,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危害应该注意保留证据。如果危害正在发生,可以选择立即去报警,也可以向银行监督机关投诉。“必要时可以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范辰强调。

而如何更好地预防大学生陷入校园贷的泥潭中?

“需要家庭、学生、老师和金融监管机构共同抵制不良校园贷。”刘明说。

范辰表示虽然三部委通知中总结的学校应采取的措施已经很到位,但关键是落实,包括加强教育引导、建立排查整治机制、建立应急处置机制、切实做好学生资助工作、建立不良校园贷责任追究机制。另外,家长应积极关注自己的孩子,及时解决生活中遇到的困难,不让孩子走向错误的道路。

刘明强调,如果有大学生深陷“校园贷”的泥潭中,一定要通过正常的途径去解决问题,向老师和家长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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