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7月7日,随着代表第三方机构电视剧编剧工作委员会的知名编剧余飞作为专家证人在浙江温州鹿城区人民法院出席庭前会议,蒋胜男诉王小平、花儿影视著作权案的质证环节全面结束。据了解,在昨日的庭前会议上,余飞作为专家证人对所提交的剧本比对进行了详细说明。

7月7日,随着代表第三方机构电视剧编剧工作委员会的知名编剧余飞作为专家证人在浙江温州鹿城区人民法院出席庭前会议,蒋胜男诉王小平、花儿影视著作权案的质证环节全面结束。

作为该案的第二次庭前会议,本次质证进行了两天。余飞在微博写道,“九点到十二点半,我一直在讲,嗓子已经哑了”,可见此次质证劳心劳力。据悉,本案将于7月18日正式开庭,届时将有可能进行全网直播。

《芈月传》署名权案庭前质证最后一天发生了什么?(附独家点评)

蒋胜男方称余飞剧本比对为单方委托

在去温州参加庭前会议之前,余飞曾经在微博上发了一篇“作为《芈月传》诉讼专家证人的几句牢骚”。在这篇文章中,余飞简单介绍了自己参与剧本比对工作的经验,并对《芈月传》剧本比对工作进行了一些说明,他提到“无论是过去、现在、还是未来,也无论我是哪一方的专家证人,我保证会完全站在客观立场阐述问题,绝无任何偏袒”。

就在余飞参加完庭前会议之后的8日凌晨,“蒋胜男工作室”发布长微博,称“在以被告方证人出庭之际,余飞老师却同时又以第三方专家的身份在媒体上发出‘牢骚’。鉴于此事已经超出单纯表达观点的界限,为避免误导,我方决定将事情原委和盘托出”。在这篇回复中,蒋胜男方以微博、微信截图的方式对交代了向电视剧编剧工作委员会及余飞请求剧本对比的始末,并得出“已无对余飞老师之委托”的结论。

《芈月传》署名权案庭前质证最后一天发生了什么?(附独家点评)

“蒋胜男工作室”发布长微博

据了解,在昨日的庭前会议上,余飞作为专家证人对所提交的剧本比对进行了详细说明。在质证环节中,蒋胜男方从组织、程序等问题上对余飞的鉴定资质进行了质疑,同时指出余飞的剧本对比为被告单方委托行为,并对剧本比对结果进行质疑。

而就在前一天,原告提交的剧本比对则由蒋胜男和其律师单方面完成。

两个剧本鉴定结果分歧很大

余飞在微博上对于蒋胜男方的质疑进行了回应:“专家证人这个身份是我愿意的吗?不是的。开始比对时是想着当第三方鉴定人,但协会确实没有法律鉴定资质,法庭不同意。蒋胜男自己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自己和律师一起把剧本比对了,说她那个比对结果客观公正,我这个不行;后来只好由被告方提出要让我当专家辅助人,不知道为什么法庭也不同意;在临开庭的前一天才通知我充当被告方专家证人”。

《芈月传》署名权案庭前质证最后一天发生了什么?(附独家点评)

余飞在微博上对于蒋胜男方的质疑进行了回应

由于花儿影视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在电视剧《芈月传》片头打出“原创编剧:蒋胜男”的署名,并且支付了相应报酬。本次著作权侵权案件争议集中在了王小平和蒋胜男对于终极剧本贡献大小之上。在此之前,蒋胜男作为原告,变更了原来的诉讼请求,撤销了王小平署名编剧属于“虚假宣告”的表述,改为擅自署名“总编剧:王小平”及擅自署名“编剧:王小平、蒋胜男”侵犯其著作权。由此可见,在蒋胜男看来,“总编剧”的署名显然表示贡献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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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剧余飞比对之数据结果

由于蒋胜男方的剧本比对是“文字”和“视频”的比对,结论为:《芈月传》电视剧和“蒋剧本”相比,在人物设置,主要人物关系及故事情节主线方面,接近完全相同。而余飞作出的比对结果为:王小平版本与蒋胜男版本相比,基本相同占比为23.5%,重大修改占比为28.2%,完全不同占比为48.3%。两个版本剧本比结果对于界定王小平在《芈月传》剧本创作中的贡献差异分歧很大。

“总编剧”究竟是多大的title?

据了解,剧本创作一般分为独立编剧和委托创作两种,而《芈月传》剧本生产显然属于第二种。正是基于这样的事实,余飞的剧本比对说明中表示,“因为立意,人物和人物关系,全剧大事件、大结构,分阶段核心事件都是由同一团队商定,为方便工作进行,这些宏观方面不再作具体比对”。

关于“总编剧”的含义,余飞在庭前会议也依行业惯例对此进行了陈述。在余飞看来,只有“编剧”两个字分量最大,而“原创编剧”说法很少见,“总编剧”三个字虽然常见,但表义模糊,一般情况下对剧本生产起统领作用,一定程度上相当于香港的“编审”。而据了解,“原创编剧”的提法为蒋胜男提出,并写在双方签订的合同上。

《芈月传》署名权案庭前质证最后一天发生了什么?(附独家点评)

除了“总编剧”三个字涉及到的贡献大小问题,本案另一大争议为电视剧海报、片花等宣传物料是否属于著作权的行使主体。实际上,这两大争议原本都是行业惯例问题,法律对此很难判定,7月18日的开庭将对此作出判断。

本次侵权案件尽管只涉及编剧署名权,然而关于电视剧《芈月传》的另外一个争议焦点呼之欲出,那就是究竟《芈月传》小说在前,还是剧本在前?这个重大纠纷将在另外一场诉讼独立展开。

据悉,花儿影视已于2016年7月1日正式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称蒋胜男出版、发行的小说《芈月传》涉嫌抄袭电视剧《芈月传》剧本内容,严重侵犯了花儿影视享有的电视剧《芈月传》剧本的著作权。

【文/杨文山】

【独舌点评】余飞你大胆地往前走

看“戏”至今,有些话不吐不快。

关于署名。电视剧从业者都知道,能够清晰无误表征创作贡献的署名就是:编剧。这两个字就说明了一切。发明“原创编剧”这种新名目,或者以为“总编剧”头衔就是凌驾和欺负,这种做法和想法怪怪的。

关于比对资格。法庭有法庭的规定,但行业也有行业的共识。剧本的更迭是常有的事,比较初始剧本和终极剧本的异同,必须由专家来完成,而且是与双方没有利益关系的专家来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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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余飞在剧本比对方面的丰富经验,以及他多年热心编剧维权的公益事业(义扶谭岚、臂助琼瑶…)所建立的声誉,如果余飞的比对资格都受到质疑,很难想象这个世界上谁还有资格做这个工作。

出于对余飞能力和人品的了解,以及他因此事付出的心血和所承受的责难,我们要对他表示敬意,为他吃力不讨好的贡献点赞。

法律用于定纷止争,是守住社会底线的最后阀门。在法律之外还有天理人心、公序良俗、行业道义。蒋王之争旷日持久,舆论反转不止一次,事件真相一步步清晰。两天的庭前会议曝露的各种讯息看下来,相信有识之士心中已有初步的是非判断。

期待温州鹿城区法院正式开庭,并通过网络直播面对天下人。期待法庭作出公正的判决,为纠纷日多的业界留下一个经典判例。

【文/李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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