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海波在有关会议上强调

妥善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

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

11月16日,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学习传达中央政法委召开的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55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15周年大会会议精神。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海波主持会议并强调,全省法院要充分认识“枫桥经验”的重大意义,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及问题,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

会议要求,要不断深化司法便民措施,搭建全方位便民服务平台,努力为当事人提供周到便捷的司法服务。要切实加强民生权益保障,妥善化解涉及民生等领域的矛盾纠纷,依法维护人民群众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权益;认真做好信访案件的化解,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要统筹做好重点工作,坚持出重拳、下重手,除恶拔“伞”;持续打好“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切实兑现庄严承诺;加强督办,如期完成涉军停偿工作任务。要多渠道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加强基层人民法院特别是人民法庭与其他基层政权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的沟通与协作,增强整体合力,共同化解矛盾纠纷。要始终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正确处理坐堂问案与巡回审判、当事人举证与法院依职权调查的关系,坚持巡回办案,既为群众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又在服务人民的实践中汲取群众智慧、提高司法水平。

来源:甘肃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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