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交警曝光第八批车窗抛物车主 这次又有哪些人上榜了?
掌上春城讯11月22日,掌上春城记者从昆明交警官方微信平台获悉,第八批车窗抛物车主已被曝光,一起来看看又有哪些车主上榜了。
《昆明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二十六条第(十)项之规定,依据《昆明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七十二条第(六)项之规定进行处罚。违法行为描述为“向车窗外抛洒物品、吐痰的”,处100元罚款;对机动车乘客实施该行为的认定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六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之规定进行处罚。违法行为描述为“乘车人向车外抛洒物品的”,处50元罚款处罚。
让我们从自身做起
做到文明乘车拒绝车窗抛物
同时蜀黍也呼吁市民
如发现有车窗抛物的行为
请积极向交警部门举报
举报方式:
通过“昆明交警星级服务”注册并登录后
在违法举报一栏中根据提示进行举报
昆明交警核实举报信息后
将对违法者进行相应处罚并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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