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聊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11月22日,聊城晚报记者从东昌府区市场监管局11月19日刚刚印发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中发现,方案明确了主城区农贸市场内杜绝活禽宰杀等11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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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东昌府区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农贸市场整治中,明确“谁开办、谁整治,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农贸市场规范管理,指导市场配齐卫生管理和保洁人员,更新完善市场环卫设施和排水设施,保持环境清洁卫生,硬件设施和经营设施符合规范标准。对市场商户的经营行为进行规范整顿,要求商户做到亮照经营,经营种类设区分段、划行归市、划线定位,车辆停放有序。

市场卫生管理制度上墙,硬件设施符合行业规范,功能分区合理,商品摆放规范有序,有工作人员进行清扫、保洁,地面整洁,设置有垃圾收集容器并及时清理,无店外经营情况,市场内无污水横流、无蚊蝇。

市场内设有健康教育宣传栏,及时公示农药检测结果。

消防通道畅通,逃生导向标识清晰规范,最少需要2个出口以上。消防车道标准是宽4米以上,高4米以上。室内疏散通道主通道3米以上,副通道2米以上。消防疏散通道和车道、出口应有明确标识例如黄线和黄线内标识或者室内商场内地上的荧光标识。

农贸市场各经营区域有明显标识牌;食品经营区域与非食品区域分开设置;生食品与熟食品、代加工食品和直接入口食品分开或隔离;经营鲜活畜禽、水产的区域与其他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区域设置有效的隔离设施;活禽销售设立相对独立区域,消毒设施完善。

在醒目位置设咨询投诉窗口、投诉电话和公平秤,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相关投诉处理记录符合要求。

记者 陈金路 通讯员 蒋志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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