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双方在签订和解协议后,韩某将20000元款项及案件诉讼费、执行费一次性打入了法院账户内,执行法官也依法解除了对韩某银行账户的冻结。在得知自己的银行卡被法院冻结后,韩某主动与执行法官取得了联系。

银行卡被冻影响生意 拒执人主动送来执行款

导读

“法官,我已经和对方说好了,你们快点把我的银行卡解冻吧。”日前,被执行人韩某来到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在见到执行法官后,韩某着急的说道。

蔡某与韩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霍邱法院审理后依法作出判决,即韩某偿还蔡某借款30000元及其利息。判决生效后,韩某未履行义务,蔡某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立即向韩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在接到法院的通知后,韩某不仅没有申报财产,也没有在期限内履行义务。为了向韩某施加压力,执行法官冻结了韩某名下所有的银行账户及微信、支付宝。

在得知自己的银行卡被法院冻结后,韩某主动与执行法官取得了联系。原来,韩某从事船舶运输业务,银行卡被冻结后,对自己的生意带来了严重的影响,由于无法正常收款、付款,韩某这才决定将事情解决掉。

最终,经协商后,蔡某同意在收到韩某20000元,下余款项韩某每月偿还5000元至本息偿清时止。双方在签订和解协议后,韩某将20000元款项及案件诉讼费、执行费一次性打入了法院账户内,执行法官也依法解除了对韩某银行账户的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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