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艰难的调解——民警工作手记

耄耋老人 派出所里状告“逆子”

12月29日(星期日)上午,寿县公安局迎河派出所“警民联调室”里来了四位客人。在派出所民警和调解员的艰难调解下,耗时一整天,终于消除了一对父子之间长期以来的隔阂,达成了谅解。

12月28日上午,住在迎河镇街道的周大伯和刘大妈老两口一同走进了我的办公室。两位老人向我强烈反映其小儿子周老二(化名),意图要把他们名下唯一一套房产据为其有。为达到目的,周老二经常在晚间借酒劲上门向老人索取,有时还撒泼放赖,打砸家中的瓶瓶罐罐。因为这件事,家里老少公亲可没有少麻烦,就是其兄弟二人也为此打了几次架了。无奈小儿子是“油盐不进” ,不达目的绝不罢休。老话讲:“家丑不可外扬”,两位老人实在是没有办法了,方才向派出所求助解决这个“难心事”。

看着两位老人的苍苍白发和婆娑泪眼,我陷入了沉思:周大伯老两口反映的情况是家庭矛盾,公安派出所不好立案查处;但是周老二经常滋事,二老的日子没法过,必须想办法制止!基于以上考量,我当场电话联系了警民联调室兼职调解员老刘和老余(两人住在迎河街道,与周大伯老两口认识)过来一同会商。

积怨已久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

从两位老人口中,我们得知:周大伯早年当兵,后安置到外地的水利部门工作,目前退休在家;刘大妈是小学退休老师。现今两位老人已是耄耋之年,一个82岁,一个81岁,风烛残年。刘大妈股骨头坏死,行走困难。两位老人膝下有四个子女,两男两女,均已成家立业。两个女儿和一个大儿子的生活都过得不错,小儿子经济条件一般,五十来岁的人,育有一个女儿10岁,读五年级。

按照周大伯的说法,早年因为工作忙,工作地点又离家较远,几乎一两个月才回家一次,和家人在一起的时间也短暂。刘大妈教育子女也没什么办法,加上种种因素,小儿子周老二自小养成了自由自性的坏毛病。周老二只读完初中就不愿在上学了,小小年纪就在社会上瞎混。瞎混了几年后,父亲虽已为他联系到一家熟人所开的厂里务工,但他只干了几个月,就 “不告而别”。父母也联系不上他,后来就“混”出事了,被人民法院处以刑罚,刑期还不短。出狱后虽然也娶妻生女,但他依然不思悔改,因为沉迷于赌博,借下高利贷,又让父亲背下好几万块的债务来偿还。但作为儿子仍不负疚和收敛,依然口口声声要向父母索取这索取那,经常借题发挥,对父母不孝不敬,吵得父母心慌意乱、忍无可忍。

经过一番会商,我们当即决定邀请两位老人家和他的小儿子、小儿媳次日一早到设在派出所内的警民联调室进行调解。

强词夺理 一个“演员”的出色表演

12月29日上午9时,我们三方如约在警民联调室会面。

在调解现场,虽然我们已把老人和他的儿子分隔开来,做儿子的却口口声声指责父亲不好,没有照顾好他,以致自己违法犯罪、命运多舛和今天的际遇。总之,他把人生的过错全部归咎到父亲身上。所以,理所当然,父母名下房产合理合法应该由他所有,狂言不怕上法院解决。尽管在场的我们听后哑然失笑。他的态度就像演员沉浸于角色一样,在办公室里走来走去、抽着烟,喋喋不休,提高八度声音,并不断甩出手势,作出威胁的动作。讲到要紧处,时而声嘶力竭,态度决绝;时而声泪俱下,跪地不起!——总之,整个一个专业“演员”。

一波三折 情理法唤醒未泯的良心

两位老人明确表示,要把该套房子卖掉,作为长期治病和入住养老院的费用。

一方面是老人小儿子现今的情况:五十来岁的人了,只能做泥瓦匠。多年的监狱生涯,身体也落下一身病,现在还在租房过日子,女儿尚年幼,未来的生活重担还很沉重;另一方面是两位老人的身体每况愈下,治病所需的费用也不少。

综合老人和小儿子的诉求,我们提出折衷的办法,就是老人把该套房子卖掉之后,拿出一部分房款资助小儿子一家未来的生活,以及孙女教育的一些费用。

周大伯一开始坚决不同意,理由是儿子大了,应该去努力奋斗,不应该在父母身上打主意,况且现在父母生活也不易,身体又多病,后续治疗还不知道上要花上多少钱,而且小儿子在年轻时不听父母劝解,走了弯路,父母也没少操心和遭罪。我们不停规劝老人:怎么说都是您的儿子,回避不了父母与子女的血缘亲情。尽管现在看起来,双方都有各自的苦楚和难念的经,但做父母的也有责任,在儿子年青的时候没有引导好,而且小儿子现在的生活以及未来的负担也是看得见和可以预见到的,能够伸出一把手,帮一帮,也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我们说到这里,老人眼泪夺眶而出,答应把卖得的房款资助小儿子一部分。

但当我们把这个信息告诉待在另一个房间的小儿子时,小儿子却不依不饶,坚决不同意,非要得到父母的这套房子不可。经调解员多次讲亲情、摆道理,做儿子的仍然强调他所谓的“理由”。见他顽冥不化,我明确地向他指出,按照法律相关规定,只要你的父母健在,思维清晰,具备完全的民事能力,随时都可以处置他们名下的财产,包括不动产和动产,且可一分钱都不给你。同时正告他:如果还是继续到父母处无理取闹,公安派出所会根据你父母的诉求,依法追究你的法律责任。随后,我们又进一步做通他老婆的思想工作,讲清父母和儿子在法律上各自的地位、权利和义务。在亲情牌和法律的利剑下,老人小儿子的态度开始软化,最终接受了我们建议的调解方案。

在我们的主持和见证下,双方终于在协议书上签字。周老二两口子并且口头向二老表示了歉意。面对认错的儿子儿媳,两位老人嘴上虽然没有说什么,但神情明显还是比较欣慰——毕竟是“打断骨头连着筋”啊!此时,指针已指向晚上的19时,从上午的9时开始,到现在已过去足足一个白天了。

作者:寿县公安局迎河派出所 李军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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