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时任中铁十二局副总经理兼大西客专指挥部指挥的霍玉华将该消息告诉了妻子刘艳芝,刘艳芝联系了曾给其住房做过装修的罗某。刘艳芝在侦查阶段曾供述:户名为刘乙、黄某的银行卡账户的资金来源于霍玉华任大西、郑西指挥长时收取的钢材提成、添加剂提成、帮他人承揽工程收取的好处费。

文/武军磊

中铁十二局原副总经理霍玉华(副厅级)曾被评为铁道部“青年科技拔尖人才”,他主持修建的京九铁路获得全国建筑工程最高奖“鲁班奖”。但私下里,霍玉华却是一个拥有巨额财产的敛财高手。2018年6月20日,伙同妻子刘艳芝受贿30万元,另有2300多万元家庭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的霍玉华,被二审法院终审判决有期徒刑9年,其妻刘艳芝获刑3年。

铁道部“尖兵”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夫妻双双获刑

借铁路敛财2350多万元

1963年出生于山西省长治市的霍玉华,曾是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铁十二局”)最年轻的副总经理。1984年,霍玉华毕业于石家庄铁道大学桥梁系。2006年1月至2010年3月,他兼任中铁十二局郑西客运专线工程指挥部指挥和党工委书记;2010年3月至案发,他兼任中铁十二局大西客运专线工程指挥部指挥。

2010年3月,中铁十二局大西客专工程指挥部在临汾的办公楼、试验楼需要装修。时任中铁十二局副总经理兼大西客专指挥部指挥的霍玉华将该消息告诉了妻子刘艳芝,刘艳芝联系了曾给其住房做过装修的罗某。罗某没有施工资质,通过朋友借用了河南某建筑公司的资质。

2010年3月20日,罗某代表河南某建筑公司,霍玉华代表中铁十二局集团大西铁路客运专线工程指挥部签订了工程承包合同,该合同经中铁十二局集团指挥部层级审批,并在工程完工后经验收合格,确定工程总造价292.3354万元。

罗某证言证实:他承揽了工程后,向霍玉华打电话表示了想感谢的意思,霍玉华让他直接找刘艳芝。2010年4月19日,他给刘艳芝提供的黄某账户汇入10万元。施工结束后的2010年7月21日,他又给该账户汇入20万元。

铁道部“尖兵”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夫妻双双获刑

霍玉华落马后,办案人员对霍玉华拥有的3000多万元的巨额家庭财产感到吃惊。判决书显示,案发前,霍玉华家庭财产及支出共计3723万多元,其中存款2164万多元、保险费665万多元、北京四套房产购房款合计472万多元、海南三套房产购房款合计25万元、太原两套房产购房款合计154万多元,女儿霍某于2008年至2012年、儿子霍甲于2012年至2015年出国留学费用合计180万元。

法院认定,霍玉华的家庭财产、支出明显超出合法收入,差额2327万多元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刘艳芝在侦查阶段曾供述:户名为刘乙、黄某的银行卡账户的资金来源于霍玉华任大西、郑西指挥长时收取的钢材提成、添加剂提成、帮他人承揽工程收取的好处费。

晋中市人民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鉴定意见证实,经鉴定,户名为黄某的光大银行卡客户在办理业务过程中在银行凭证上签署的“刘艳芝”“黄某”的签名均为刘艳芝本人书写。

铁道部“尖兵”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夫妻双双获刑

女被告人称其患抑郁症

霍玉华和妻子刘艳芝涉嫌受贿线索,由最高人民检察院铁检厅交办给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太原铁路运输分院。分院初查掌握相关证据后,于2015年7月10日通报中铁十二局纪委介入调查。2015年7月16日,霍玉华和刘艳芝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7月25日二人被刑事拘留。

2017年12月28日上午,太原铁路运输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霍玉华、刘艳芝涉嫌犯受贿罪,霍玉华涉嫌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案。

庭审中,其辩护人出具了两份诊疗手册和一些药品外包装,提出刘艳芝患有抑郁症,在侦查阶段的部分供述系在服药不规范时所做,内容不真实,请求法庭不予采信,但未申请对被告人刘艳芝进行刑事责任能力鉴定。

经当庭举证、质证,公诉机关提出,被告人刘艳芝患有抑郁症不影响其供述的真实性,故对上述证据及意见均不予认可。

此案经过一审、二审,由太原铁路运输中院于2018年6月20日作出终审判决:

一,被告人霍玉华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二,被告人刘艳芝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三,被告人霍玉华、刘艳芝受贿所得人民币30万元,以及霍玉华不能说明来源的财产人民币2327万多元,以上共计2357万多元系非法所得,依法追缴并予以没收;

四,将查封的涉案位于北京市的房产进行折现,与冻结在案的涉案存款人民币2164万多元及孳息,共同折抵本判决第三项依法追缴的判项以及二上诉人的罚金,共计人民币2397万多元,剩余款额以及其他涉案查封的房产、冻结的保险,发还上诉人霍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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