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晚上8时23分,G42沪蓉高速 成南段 南充往成都方向,1783km+300m处(嘉陵火花收费站附近)一老人在高速路上行走且脚步有些不稳,见此情况,四川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五支队二大队巡逻民警立即上前制止并询问情况。“当时老人手臂上有一个医院的手环,上面有姓名和病床床号,老人只说要去双佛镇,家人的电话也不知道,我们只好把他带到大队进一步了解情况。”巡逻民警对915电台记者说。

  巡逻民警将老人带到大队后,二大队一个民警恰好是南部县双佛镇人,然后联系到老人所在村的村长。村长说:“老人无监护人,有精神疾病,镇上把他安排在西充某医院接受治疗。”昨天晚上11:46分,老人住院的医院将其接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条规定:

  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对行人进入高速公路可处警告或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的罚款。

  据统计行人上高速原因主要有:

  一、客运车辆在高速违法上下客;

  二、沿线居民人为破坏边网走捷径;

  三、拾荒人、精神障碍者、流浪者破坏边网闯入高速公路。

  高速交警部门将持续开展行人上高速整治行动,加强巡逻排除安全隐患,保障高速公路的安全畅通,预防行人上高速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

  (915电台记者 鹏飞)

  欢迎转载。

  请注明【FM91.5南充交通广播】

  

  [版权声明]图文来源网络,版权属于原作者。[侵权处理]图文无从溯源,如涉版权问题,24小时内处理。[联系方式]邮箱:[email protected]

查看原文 >>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