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生活网讯(徐克林 张书栋)新能源汽车产业是国家鼓励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不仅绿色环保,而且带动性强,省政协委员张海霞建议:

一、积极培育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市场

(一)加速推进城市配送、市政环卫、邮政等公共领域运输作业车辆新能源化。新增城市物流配送、市政环卫、邮政用车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经尾气检测对达不到国家和我省规定排放标准的在用燃油汽车,制定更新工作计划表。

(二)推进在用燃油车分批置换新能源汽车。制定优先购买本地生产制造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政策

(三)在城市物流领域推行新能源汽车分拨配送。制定城市建成区逐步限制燃油物流车进入政策,引导燃油物流车城外卸货,使用新能源物流车进行分拨配送。

(四)党政机关及公共机构带头使用新能源汽车。新增、更新公务车辆原则上全部为新能源汽车。将购买新能源汽车作为公务、执法执勤用车情况纳入公共机构节能减排考核指标体系。

二、营造新能源汽车良好使用环境

(五)实行新能源汽车停车和充电优惠。新能源共享汽车在共享停车位停放免收停车费。新能源汽车停车费在所在区域收费标准基础上减半,每日20时至次日8时在市政道路的路内停车位停放免收停车费。对新能源汽车充电给予电价补贴。

(六)实行新能源汽车充电接网和电价优惠。电网企业负责建设、运行和维护充电设施产权分界点至电网的配套电网工程,不得收取费用。对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执行国家扶持性电价政策,鼓励用户利用峰谷分时电价等政策降低充电成本。

(七)实施新能源汽车城区优先通行政策。在各市、县区政府自主划定的城市道路通行核心区域,逐步限制燃油汽车进入。对悬挂新能源专用绿色号牌的新能源汽车实行差别化交通管理措施,完善新能源汽车道路通行分类管理制度,升级改造道路交通监控设备,为新能源汽车道路通行提供便利。

三、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八)完善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支持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公司与省高速公路管理公司通过联合经营等模式加快高速公路充电设施建设,将充电设施建设纳入新建高速公路服务区规划建设的主要内容。新建高速公路服务区应按照不低于停车位总数40%的比例配建快速充电桩或预留充电设施接口,相关标准纳入高速公路设计、验收规范。

(九)加快推进城市物流分拨中心建设。各县区要在高速公路和主要公路市区出入口附近规划建设物流分拨中心,并完善充电和燃油物流车货物分发等配套设施,提高物流分拨服务保障能力。

四、鼓励新能源汽车应用模式创新

(十)支持新能源汽车运营新模式。鼓励经省、市级主管部门认定的新能源共享汽车平台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营运业务。积极探索新能源汽车运营新模式,支持开展新能源汽车网约出租、物流、市政环卫服务等业务。引导党政机关、公共机构重大会议和公务活动租用新能源汽车。

(十一)鼓励新能源汽车应用融资新模式。统筹现有产业发展类基金,引导金融机构、民间资本采取股权投资等方式参与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设施建设等重大项目。设立专项资(基)金,推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模式创新等工作。

五、加强新能源汽车人才引进与培养

(十二)广纳汽车行业人才,制定有竞争力的人才引进与培养政策,加大力度培养与引进电动车技术人才。 对省内新能源汽车骨干人才给予奖励。对省内从事新能源汽车及关键零部件技术攻关带头人,给予每人每年一次性资金奖励。

[责任编辑:齐鑫 ]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