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吴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党委委员、市政建设管理中心原主任李金磊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吴忠日报讯 日前,经吴忠市委批准,市纪委监委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党委委员、市政建设管理中心原主任李金磊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金磊违反廉洁纪律,收受他人礼金礼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市政道路工程承揽、工程款拨付、市政工程材料销售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李金磊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经吴忠市纪委常委会议、监委委务会议研究,并报吴忠市委常委会议批准,决定给予李金磊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追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李金磊简历:

李金磊,男,汉族,1972年5月出生,宁夏吴忠人,1993年7月参加工作,1998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大学本科学历。

1989.09—1993.07 宁夏交通学校公路与桥梁工程专业学习 

1993.07—2001.01 吴忠市市政建设管理公司工作 

(1994.07—1997.11 西安公路交通大学函授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专业学习) 

2001.01—2006.04 吴忠市市政建设管理公司副经理 

(2002.09--2005.06 长安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函授土木工程专业学习) 

2006.04—2008.12 吴忠市市政建设管理中心副主任 2008.12—2012.02 吴忠市市政建设管理中心党支部副书记、副主任 

2012.02— 吴忠市市政建设管理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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