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远水难解近渴,远亲不如近邻”,邻里之间在彼此了解基础上互相关照、互相帮助,是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项内容。

但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不难发现,和住在一起的左邻右舍沟通的机会逐步减少,本来是一桩小事却谁都不让步,甚至会出现大打出手到浑身伤痕住院治疗的“祸事”,最后又变成了冷眼相对、对簿公堂。

鸡毛蒜皮之事不要争

2018年6月19日,原告赵某砌墙,邻居被告杨某、赵某兰夫妇二人认为影响自家的排水,导致原被告双方发生争执并厮打,致使原告赵某受伤住院,原告赵某将被告杨某、赵某兰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认为公民的健康权受法律保护,因过错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本案中,被告赵某兰、杨某将原告赵某打伤导致其住院治疗,对赵某造成的损失合理部分夫妻二人应承担连带责任,原告赵某在纠纷忠亦有过错,自负30%的民事责任。

因此本案最终判决被告赵某兰、杨某夫妻二人承担民事赔偿共计4262.24元。

退后一步天地宽

由于判决生效后杨某与赵某兰夫妻俩觉得自己也吃了亏,拒不履行给付赔偿义务,原告赵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与执行员考虑到,本是邻里之间的小矛盾,常常是因为“东家的瓜秧爬到了西家,南院的豆藤攀至北院结荚,”若是强制执行难免会伤了邻里之间的和气,不如在中间调解,能自动履行最好,以后邻居还是好邻居。

因此执行法官将双方当事人约到法院,同双方当事人一同回忆过去邻里之间互相帮助的时光,说一说该案件中双方的不足,法官更劝到:“如果当时你们夫妻俩能好好商量,赵某砌墙之前能征求一下邻居的意见,求得同意后再施工是不是就能避免这场纠纷了,都是乡里乡亲的,更需要互相体谅,将心比心,换位思考是不是?”被告夫妻俩也说道:“平时这老赵也跟我们夫妻俩挺好的,谁也不想闹到法院来,我们做得不对。” 申请人赵某马上说道:“大哥大嫂这事也怪我,砌墙之前只想到自己,啥事都应该为别人想一想。”

经过两个小时的劝导,被执行人夫妻俩同意交付执行款,两家人面带笑意走出了法院,这让原本冰冷的执行调解室瞬间温暖起来,也修复了双方当事人“心的裂痕”。

来源:城子河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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