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上午,昌乐县精神卫生中心成立揭牌仪式在潍坊市精神卫生中心昌乐院区举行。潍坊市卫计委副调研员王象斌、昌乐县副县长曹建国、潍坊市精神卫生中心党委书记、理事长葛茂宏,昌乐县卫计局局长张义增、潍坊市卫计委疾控应急科科长王传祥参加揭牌仪式。

昌乐县精神卫生中心的成立,标志着昌乐县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工作进入新的里程。会议要求,昌乐县精神卫生中心在县卫计局的直接领导下,指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做好本辖区精神病患者建档及健康检查工作,指导医务人员做好居家治疗患者服药的技术指导工作。协助镇政府加强对村(居)委会的领导,发挥好村级组织作用,切实做好村、社区精神病患者的摸底、排查、造册、登记和上报工作,对严重精神障碍肇事肇祸患者实施监管,并配合派出所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送往定点精神卫生机构治疗,真正织牢严重精神障碍管理与防治工作的网底,摸清辖区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底子,全方位开展扎实细致的管理和防治工作,彻底消除不稳定隐患,保障社会稳定和谐。同时,进一步做好全县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工作的指导、检查,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做好随访评估和诊疗等工作。成立昌乐县精神卫生中心,是建立健全县、镇、村三级精神卫生防控网络的关键,做到了预防和治疗相结合,补齐了昌乐精神卫生管理方面的短板,必将进一步提升昌乐精神卫生工作的管理水平。

揭牌仪式开始前,召开了昌乐县精神卫生工作会议,传达学习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与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文件,并就进一步加强全县卫计系统精神卫生管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潍坊市精神卫生中心各职能科室负责人及昌乐院区临床科主任、护士长;昌乐县卫计局局直医疗单位主要负责人,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院长,各民营医院院长;昌乐县卫计局副科级以上干部及部分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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