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教学合格评估学习手册教师版》

第三期

欢迎收听由哈尔滨广厦学院评建办公室制作的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学习手册之教师版第三期,本期,我们将继续推送五个问题。欢迎全校各位老师关注、收听并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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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一:合格评估指标体系是怎么构成的?

答: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体系由7个一级指标、20个二级指标、39+1个观测点(民办院校多1个领导体制观测点)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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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二:合格评估指标体系有什么特点?

答:一是强调领导作用,要求学校各级领导班子遵循高等教育办学规律和教育教学规律,落实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二是突出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鼓励积极开展产学研合作教育;三是强调经费投入,特别是政府和学校举办方对学校办学经费的保障;四是强调学校内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建设,形成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的长效机制;五是体现“以学生为本”的理念,强调对学生的指导和服务;六是强调产出导向,重视人才培养质量,重视师生和社会对学校教学质量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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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三:合格评估的评估结论有哪些?

答:评估结论分为通过、暂缓通过和不通过三种。标准为:“通过”是指专家所投票数中,通过的票数大于等于三分之二;“不通过”是指专家所投票数中,不通过的票数大于三分之一;暂缓通过是指介于合格与不合格中间的票数。

专家个人投票依据:“通过”是指39个观测点中,有33个及以上观测点达到基本要求;“不通过”是指39个观测点中,有9个及以上达不到基本要求;“暂缓通过”是指39个观测点中,有7或8个达不到基本要求。

评估结论经专家委员会审议和教育部审定:“通过”的院校,加入下一轮普通高等学校的审核评估,学校的整改情况将作为审核评估的主要内容,“暂缓通过”的学校整改期限为两年,“不通过”的学校整改期为三年,在整改期间,对结论为“暂缓通过”的学校,将采取减少招生数量、暂停备案新设本科专业;对结论为“不通过”的学校,将采取限制招生、暂停备案新设本科专业等措施。整改期满后由学校提出重新接受评估的申请。重新评估获得通过的学校,可进入下一轮普通高等学校的审核评估,仍未通过的学校,将停止其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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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四:合格评估是如何体现“以学生为本”的?

答:一是对学校办学条件提出了明确要求,保证教学的基本投入;二是注重对教学过程的规范管理;三是明确要求按国家规定配备班主任、辅导员和学生工作队伍,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四是体现应用型人才培养的主线,多个指标强调学生实践能力培养,有利于提高学生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就业。五是强调对学生的指导和服务。六是重视了学生对教学工作和就业工作的评价,体现教育教学“以学生为本”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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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五:合格评估对提高教学质量有哪些作用?

答:评估不仅能鉴定学校教学工作的质量和水平,诊断学校教学工作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发挥评估指标的导向作用,引导学校更新教育观念、明确发展方向和目标、深化教学改革,推动产学合作教育深入开展,而且评估具有激励和督促作用,能够促进学校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加强教学管理、建立并完善内部质量保障体系、形成自我约束和监控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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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评建办公室

音频 | 吴利强

编辑 | 周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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