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25日,连续三晚桂林交警在我市各重要路段(高速公路、国省道、市区主干道)集结开展行动!

先来看看违法查处现场

现场一:

11月25日晚上20时许,一辆三轮摩托车满载一车竹子行驶至解放桥下穿时,在此设卡检查的七星交警将其拦停。

民警看见,该辆三轮摩托车上装载的竹子长度超出车身很多,而且竹子两端都非常尖锐,驾驶员仅仅是在车辆后方放了一个白色袋子做提示,并没有起到很好的警示作用。最为关键的是,驾驶位被超长的竹子紧紧包围,仅剩一点空间,且驾驶员未佩戴安全头盔!

据三轮摩托车司机交代,他从逍遥楼附近装载竹子准备运往屏风菜市,车上有安全头盔,但由于他干活出了一身汗,就没有将帽子戴上。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该三轮摩托车司机因驾驶摩托车时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被处以罚款50元,记2分;同时,还因驾驶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被处以罚款150元,记1分的处罚。

现场二:

11月25日晚上21时30分,七星交警大队联合七星分局、交通运管在解放桥临江路开展夜查整治“桥头堡”行动。一辆小车驾驶员途经解放桥下穿通道时,发现前面有民警设卡检查,立即停车并准备和车上的女乘客交换座位,执勤民警发现后马上上前制止并对驾驶员进行酒精吹气测试。

经测试结果为97mg/100ml,驾驶员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现场三

11月23日晚上21时许,象山交警大队在辖区供电局路口开展夜查整治行动,并对在路口等红绿灯的小车驾驶员进行酒精吹气测试。

在吹气测试过程中,查获三辆小车驾驶员酒后驾驶。其中,一名驾驶“桂c”牌小车的男子,经测试结果为29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该名男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除了酒驾、超载等重点违法行为的查处针对其他交通违法蜀黍同样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格执法!

设卡、集结

启动执法服务站,检查货运车辆

联合交通运管,检查客运车辆

严查酒驾醉驾

联合辖区分局检查小车,查处各类治安案件和交通违法

查处摩托车交通违法

整治电动车超载

查处无牌三轮、四轮电动车

据统计,11月23日至25日,连续三晚,桂林公安交警部门共出动警力622次,启动执法服务站15个,检查旅游客运车辆80辆,班线客车40辆,危化品运输车29辆,货车1469辆,微型面包车651辆,其它车辆1631辆。

查处酒驾55起,醉驾1起,涉牌涉证60起,“三超一疲劳”4起,货车超载超限、非法改装22起,三轮车违法21起,其他交通违法503起。逾期未检42辆,暂扣各类机动车96辆。

冬季道路交通管理“百日行动”还在继续~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蜀黍也将持续开展!希望各位出行者都能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来源:广西桂林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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