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来源:人民日报

中国西藏网讯 定期开展国土调查是我国一项重要法定制度。11月25日,记者从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获悉,目前西藏国土调查工作已进入整体展开、全面提速阶段,预计2020年全面完成。

开展西藏自治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目的是在西藏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基础上,全面细化和完善全区土地利用基础数据,为西藏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服务和保障。

国土调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全面查实查清国土资源的重要手段,西藏自2017年10月起与全国一道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将于2020年完成。

为适应生态文明建设和自然资源管理新要求,“第三次土地调查”已调整为“第三次国土调查”,并将逐步向开展自然资源调查过渡,这也意味着调查内容有了变化,覆盖面更广。西藏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内容主要按照国家统一标准进行,包括在全区范围内利用遥感、测绘、地理信息、互联网等新型技术,统筹利用现有资料,以正射影像图为基础,实地调查土地的地类、面积和权属,全面掌握全区耕地、种植园、林地、草地、湿地、商业服务业、工矿、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交通运输、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等地类分布及利用状况;细化耕地调查,全面掌握耕地数量、质量、分布和构成;开展低效闲置土地调查,全面摸清城镇及开发区范围内的土地利用状况;同步推进相关自然资源专业调查,整合相关自然资源专业信息;建立互联共享的覆盖国家、自治区(省)、市、县四级的集影像、地类、范围、面积、权属和相关自然资源信息为一体的国土调查数据库,完善各级互联共享的网络化管理系统;健全国土及森林、草原、水、湿地等自然资源变化信息的调查、统计和全天候、全覆盖遥感监测与快速更新机制。

“此次调查是对已有内容的细化、变化内容的更新、新增内容的补充,要确保辖区内地类信息不重不漏,对存在复合管理需求交叉的耕地、种植园、林地、草地、养殖水面等地类进行利用现状、质量状况和管理属性的多重标注基础上,同步推进自然资源相关专业调查成果整合。”自治区三调办相关负责人表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不仅能更进一步地体现自然资源属性信息,凸显山水林田湖草等自然资源家底特征,全面支撑自然资源管理和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需要,也将会给西藏百姓合理安排生态退耕和轮作休耕等耕地保护措施提供基础数据,为西藏民生带来变化和益处。

“国土调查相关成果由各部门共享,充分发挥国土调查成果在服务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支撑宏观调控和科学决策中的基础作用。同时,通过成果集成,满足科学研究、社会公众等对国土调查成果资料的需求,实现调查成果广泛应用。”自治区三调办相关负责人说。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已开展了两次全国土地调查。第一次历时12年,基本摸清了城乡土地权属、面积和分布等情况,结束了我国长期以来土地资源家底不清、数据不实、权属不清的历史,为我国土地管理事业的起步和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第二次历时3年,全面查清了全国土地利用状况,掌握了各类土地资源家底,建立了国家、省、市、县四级土地利用基础数据库,构建了国土资源“一张图”和综合监管平台,大大提升了国土资源管理信息化水平。(中国西藏网 记者/索朗加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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