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人才结构,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热爱高职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三)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实践技能等资格条件(见附件);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招聘对象要求:硕士研究生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要求在40周岁及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职称者可放宽至45周岁(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正高职称者可放宽至50周岁(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岗位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1〕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社会人员应聘前须提供应聘岗位要求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毕业生应于2019年6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国(境)外留学人员应聘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8年11月27日09:00-12月7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18年11月27日09:00-12月7日20:00。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由专业技能测试(试讲)、面试组成。

(一)资格复审

复审工作由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在应聘人员参加试讲前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者才可以参加各项考核。复审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2、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驻外大使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真实的教学与研究方向、科研成果及奖励情况、主要论文论著的列表(注明期刊名称,年、期和起止页码)及能体现个人科研水平的论文(原件)两篇。

(二)专业技能测试

教师岗位的专业技能测试方式为试讲。试讲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及岗位胜任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做出评价,同时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及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水平和能力。

(三)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低于70分不予聘用。

相关附件>>>http://nanjing.offcn.com/html/2018/11/28641.html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第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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