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侵华日军针对我抗日根据地所实施的“三光政策”,我们许多人都能随口说出是“烧光,抢光,杀光”,但它具体如何形成,造成的危害有多惨重,很多人并没有一个直观清晰的认识。(遭日军“三光”后的中国村庄)

  早在1933年9月,日军在抚顺平顶山村进行“讨伐”时,就对整个村庄进行了焚烧,杀害我无辜百姓三千余人,可以说从那时候开始日军便已经开始推行了“三光政策”。(因日军“三光政策”无家可归的中国孩子)

  在1939年6月,日军华北方面军转批的《关于山地讨伐参考材料》以及拟定的《扫荡搜索实施要领》等文件中都一再提出“要沿着主要的道路烧毁房屋和村庄""见屋就烧,见粮就抢,见人就杀。”(日军实施“三光政策”时将村庄里的果树都全部砍去)

  最终在1940年的秋季大扫荡时,日军公开提出了“烧光,抢光,杀光”的野蛮口号,日军认定只有这样才是消灭我抗日根据地军民的唯一手段。(日军“三光政策”后的中国村庄)

  在实施“三光政策”的时候,日军冲入中国村庄,将所有的粮食抢走,房屋烧毁,对搬不走的生产工具和生产物资,统统进行破坏,不给中国人再在这里生活甚至生存的机会。(日军为实施“三光政策”引河水淹没了中国百姓的良田)

  根据1940年11月24日《新华日报》上刊登题为《粉碎日寇在华北“烬灭扫荡”的新阴谋》的社论指出“日寇称其近日对华北进行的为‘烬灭扫荡’或‘焦土扫荡’,其内容便是:逢屋便烧,逢人便杀;俾其扫荡区域, 屋归于烬, 人归于灭。......日寇对华北的兽行,决不单是报复,也决不单是军事企图,而是在其‘和平攻势’失败而增加局部军事逼迫的策略下,直指华北八路军的。“(“三光政策”后沦为难民的中国百姓)

  日军在执行“三光政策”的时候对士兵宣传说“根据地的居民,一齐动手, 支援八路军, 连妇女、儿童也用竹篓帮助运送手榴弹”,对于这种全民参与的抗战,“除非通过大量减少人口这一手段, 而不能破坏这一基础”。(对搬不走的百姓生产物资,日军进行了彻底的破坏)

  所以日本军官要求日本士兵“除非使抗日根据地彻底无人化, 否则就会顽强地复苏” , 命令士兵要不拘小节, 抛弃人性, 忠实地执行命令。(遭日军焚烧后的村庄)

  日军甚至为了自己"三光政策"的执行,编造了一个杀人理论“妇女生孩子, 孩子将来就成为抗日分子, 妇女要杀; 孩子如果长大, 又成为八路军, 孩子也要杀”。(日军“三光政策”以后无家可归、相依为命的两兄弟)

  在日军三光政策扫荡中被辱杀的中国妇女

  日军三光政策后砍下的中国百姓头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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