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7年1月19日凌晨1时许,贺涛以被害人周建国(化名)与其前妻有不正当男女关系为由,强行将周建国带至某地民房内,用铁链锁脚等手段对其非法拘禁长达12小时。贺涛对周建国非法拘禁时有殴打、侮辱情节,依法应当从重处罚。

本报讯(通讯员 罗达)4月8日,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法院对一起非法拘禁案公开审理。旁听席上,130名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的大学生旁听庭审。

被告人贺涛(化名)曾因犯罪多次“进宫”。2017年1月19日凌晨1时许,贺涛以被害人周建国(化名)与其前妻有不正当男女关系为由,强行将周建国带至某地民房内,用铁链锁脚等手段对其非法拘禁长达12小时。致被害人头顶部裂伤、右眼部挫伤等多处受伤。经鉴定为轻微伤。

2018年11月6日凌晨1时许,贺涛为索取债务,纠集“军子”(具体信息不详)将被害人汪勇(化名)带至某民房内,向汪勇索取债务及高额利息。直至2018年11月7日18时许,双方一同到公安派出所报案。贺涛非法拘禁汪勇长达40多个小时。贺涛到公安机关主动交代了非法拘禁的事实。2018年11月26日,贺涛与汪勇达成书面谅解。

法院认为,贺涛的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贺涛对周建国非法拘禁时有殴打、侮辱情节,依法应当从重处罚。贺涛主动供述上述犯罪事实,是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贺涛取得了汪勇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依法判决贺涛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拘役6个月。

审理结束后,审判长给每位参与旁听的同学发放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手册,并给同学们上了一堂法治宣传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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