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共坑底乡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7年9月11日至10月19日,县委巡察一组对坑底乡党委开展了巡察,并于2018年1月5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强领导,直面问题明责任

乡党委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严格对照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和提出的要求,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勇于担当、压实责任,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立行立改、全面整改,扎实推进整改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乡党委坚持把提高思想认识放在首要位置,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推动整改落实工作。坚持把巡察整改落实作为聚焦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重要契机,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全面落实“五大发展理念”,推动坑底乡发展的重要契机,作为增强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推动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契机,切实增强整改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乡党委书记兰州同志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党委副书记钟兴利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整改期间的协调、督促、检查等日常工作。1月份以来共召开党委会议5次、乡、村干部大会3次,专题研究、部署推进整改落实工作,明确提出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

(三)制定实施方案。巡察组召开反馈会后,乡党委立即组织召开党委(扩大)会议,研究制定《关于落实县委巡察一组对坑底乡党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针对巡察反馈的6个方面20个问题分类提出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具体责任人、完成目标和时限,要求不回避问题,立行立改、不敷衍改,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关于“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领导,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修订《中共寿宁县坑底乡委员会关于“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细则》。二是落实责任,进一步规范会议记录。指定专人做会议记录,“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会议记录明确体现具体事项、决策范围、集体决策、以及详细记录班子成员陈述的意见。三是严格落实乡纪委副书记列席党委“三重一大”会议制度,领导班子讨论涉及财务、人事、工程建设等事项时,由分管领导提出拟议事项,班子成员依次发表意见,主要领导最后发表意见,保证决策民主化、科学化。自巡察反馈至今,研究“三重一大”事项会议27次,均执行末位发言制度,纪委副书记列席会议21次。

2.关于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调整充实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领导责任,着力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二是严格按照《关于认真开好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的通知》要求撰写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认真查摆在意识形态领域方面的问题。2月6日乡党委召开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逐一进行对照检查,并开展自我批评和相互批评。三是出台《坑底乡领导班子及成员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明确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严格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工作原则,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乡党委每年对全乡各支部意识形态工作至少进行一次专题督查。四是加强“闽东之巅”微信公众平台等新媒体的建设、管理和运用,积极为互联网信息管理工作提供有力保障。乡党委每年对本地区舆情态势、舆论热点问题、干部思想动态等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研判不少于1次。分析研判结果进行内部通报并向上级党委宣传部门汇报。

3.关于精准扶贫政策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班子成员在2018年1月9日党委(扩大)会议上对扶贫政策进行重新学习,2018年1月12日召开扶贫政策培训会,对乡、村干部进行培训;乡村干部按《寿宁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工作的通知》(寿扶办〔2018〕29号)文件要求,在档外人员管理第一、第二季度动态调整工作中以开会和入户形式对贫困户准入条件和扶贫政策进行再宣传。二是在乡村干部培训会议上,加强对扶贫业务知识指导,要求各村完整记录会议议事内容及议程,按规定落实参会人员并要求参会对象逐一签字。三是重新梳理各类贫困对象,对符合条件的低保户、残疾人户、重灾户、移民特困户、大病重病户等人群按照标准和程序,做到“应纳尽纳”、“应保尽保”,2018年第一季度动态调整精准扶贫户增加2户8人,原有贫困户因家庭成员变动个别增加7人,个别减少10人。低保户增加21户59人。四是对坑底村徐道福户纳入扶贫户情况进行核查。经查,该户经过村民代表民主评议、公示无异议后给予纳入;2016年3月“回头看”入户时,徐道福妻子告知村干部其两个孩子在外务工收入仅1000余元、收入少;2017年7月审计入户时,发现该户存在隐瞒收入情况,坑底村委在2017年8月按规定程序对该户做了稳定脱贫处理,以后不再享受扶贫政策;坑底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未能及时发现该户隐瞒收入情况,乡政府已于4月11日对村民主任叶发明给予通报批评,2018年9月对支部书记叶淼进行立案审查,并收回徐道福户扶贫补助资金1000元。坑底村村委已对吴兹岩户当年纳入当年脱贫情况做出说明,该户2016年人均收入约4000元,在当年脱贫线以上,达到脱贫条件;2016年底坑底村按照规定程序,经会议研究、公示后上报给予脱贫;2017年继续巩固帮扶,享受产业扶贫资金5000元,教育扶贫资金2000元。五是关于不符合条件对象享受危房改造补助的问题,司前村魏茂秋、吴美香2户已退缴危房改造补助款,共计19520元;县纪委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给予分管副乡长吴会强党内警告处分、司前村党支部书记魏茂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村民主任张余福延长预备党员期限一年的处分。

4.关于部分村主干履责缺位,存在李代桃僵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村干部值班制度。按照《关于解决村干部“走读”问题的实施意见》精神,各村结合实际制定值班表。二是严格督查落实。采取不定期检查和明察暗访的方式,对村干部在岗情况进行检查,设立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无故脱岗的视情予以提醒教育、通报批评,坚决防止不在岗现象。三是健全考核评议办法。对连续6个月以上不按要求坐班值班,或因“走读”脱岗给工作造成重大损失及其他恶劣影响的村干部,严肃处理,是党组织班子成员的,依规给予调整职务或免职;是村委会成员的,依法终止其职务。把村干部在岗在位履职情况作为评先评优、兑现绩效奖励的重要依据。对全年坐班值班在岗率比较高,居于全乡前列的优先考虑;对全年坐班值班在岗在位率比较高,居于全乡前列的优先考虑;在岗率比较低、处于全乡后列的不作为评先评优对象。四是对于半岭洋村村民主任吴平由其父亲代为履职一事,吴平已于2017年12月22日按规定程序辞职,2018年1月22日已按程序补选叶林洪为村民主任;乡政府给予张善平扣发12个月绩效工资,共计3600元。2018年9月半岭洋、芎坑、大岭均进行村委会选举,新当选村民主任吴增炳、吴谦宗、张克辉学历均在初中及以上,并于9月25日召开村支部书记、村民主任大会,开展任职谈话,要求各村主干加强履职。五是2018年10月对时任大岭村支部书记陈松长、芎坑村支部书记郭存金、半岭洋村支部书记吴增飞、半岭洋村原村民主任吴平进行诫勉谈话。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1.关于对党建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中共寿宁县坑底乡委员会基层党建责任清单制度》,明确党委责任清单、党委委员责任清单,充分发挥乡党委领导核心和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不断提高全乡基层党建工作水平。明确党委成员是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直接责任人,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领域和联系单位的基层党建工作,细化班子抓党建工作职责。二是突出党的建设主责主业,强化党建“责任田”意识,今年以来,已召开3次党建专题会议,讨论研究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村集体经济发展等工作。三是建立健全党委委员挂片联系制度。由党委委员指导联系点,按照乡党委要求建立年度党建工作计划,细化目标任务、推进措施等内容,督促抓好落实。今年以来党委委员下村指导党建工作50人次,上党课9次。

2.关于宣传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坑底乡领导班子经常性学习教育制度》,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及学习十九大精神制定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班子成员都结合实际制定了个人学习计划,党委书记针对计划每月对各班子成员的学习笔记进行检查。二是结合坑底乡实际和当前形势,通过专家理论辅导2次(2017年11月3日邀请宁德市委党校谢岩福讲师为全乡干部职工、村干部宣讲十九大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12月1日邀请县委党校高级讲师陈辉为全乡干部职工、村干部宣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讨论1次(2017年12月28日坑底乡机关党支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第三专题讨论主题: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组织机关干部外出学习等形式,提高党员干部理论水平,拓宽视野。强化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做到每月一次。截止目前,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已组织学习7次。三是2月11日,对中心组材料整理不认真的宣传统战委员进行批评教育;2月6日对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司前村党支部书记魏茂林同志进行诫勉谈话;3月26日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记录不全的上东村党支部以及支部学习记录混乱的榅当洋村党支部和浩溪村党支部进行通报批评。

3.关于党支部建设不健全,支委分工不明确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鉴于粮站、供销两个支部无法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请示县委组织部后将粮站和供销支部的党员按照居住地或者工作地分流后撤销粮站、供销支部。二是各村召开支委会,重新对支委的职责进行分工,明确各村支部书记、纪检委员、组织委员的职责。在今年的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中,要求各村党支部在第一次支委会全体会议中,明确各位支委的职务、职责。三是2月11日,乡纪委分别对芎坑村党支部书记郭存金、龙溪村党支部书记徐美容、大岭村党支部书记陈松长、半岭洋村党支部书记吴增飞予以诫勉谈话。

4.关于村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指导意见》,明确“三会一课”制度要求,各支部每月召开1次党支部委员会,每季度召开1次支部党员大会,每年组织党员听1—2次党课。今年以来全乡已召开189次党支部委员会,66次支部党员大会。二是组织党务知识培训。3月16日组织召开各支部负责人会议,对“三会一课”等基本知识进行重新培训,制定“三会一课”会议记录范本。三是加强督促检查。采用查阅资料、走访座谈、不定时抽查等形式,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坚持以督查促落实,做到发现一起、通报一起、处理一起。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的,视情节给予责令整改、通报批评、诫勉谈话、扣发绩效奖励等处理。四是完善党课内容,提升党课质量,避免只读文件。会前深入了解党员需求,结合实际及支部现状做好备课,规范上党课。按照党建联席点制度,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参加联系点基层党组织生活,指导监督基层组织生活正常开展,推动“三会一课”制度真正落实;乡机关支部做到组织生活有详细安排、有专人负责、有活动记录,必要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让普通党员知情,使组织生活成为广大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一种习惯,实现组织生活常态化。五是乡纪委对一年来未上过党课的地源村党支部书记吴运月、龙井村党支部书记叶竹元给予诫勉谈话。

5.关于发展党员记录不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培训。2018年2月26日举办党务知识培训班,详细讲解发展党员有关知识,制定“入党积极分子会议记录范本”“发展对象会议记录范本”“接收预备党员会议记录范本”“预备党员转正会议记录范本”。按照坑底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要求各村的发展党员会议由乡党委副书记(组织委员)+挂点党委委员参加,统一把关发展党员有关会议程序、会议记录等。严格按照《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手册》及发展党员各类会议记录范本,如实记录发展党员情况。二是2月11日,乡纪委对发展党员未做好支委会会议记录的长岭村党支部书记吴文宽同志进行诫勉谈话。三是6月15日乡党委对党支部记录过于简单的陈家坑党支部进行通报批评。

6.关于党员组织关系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要求各支部按照“同主要生产生活地相一致”的原则,在乡机关支部党员调出时,通知调出党员及时结转组织关系,各村党员主要生产生活地发生变化时,及时通知党员结转组织关系。二是对2015年换届以来坑底乡党组织关系结转情况开展自查整改,将榅当洋村党员张贤金(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人员)组织关系转往县公安局。三是2017年9月22日将原乡机关党支部党员吴维武组织关系转接到县交通局;同年10月22日将坑底乡中学职工徐道建组织关系转接到坑底中学党支部;2018年4月2日坑底中学党支部负责人对徐道建进行批评教育,徐道建补缴2008年3月以来党费904元。四是2018年7月起,根据省委组织部的统一部署,实现党员组织关系结转“无纸化”。

7.关于流动党员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探索建立和完善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的“双向共管、双向服务”机制,依托坑底乡驻泰顺县流动党支部,充分发挥流动党员宣传坑底、推介坑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2017年11月11日,聘请县委党校教师到坑底乡驻泰顺县流动党支部进行宣讲辅导,解疑释惑,实现十九大精神学习宣传的全覆盖。二是建立坑底乡流动党员之家微信群。依托微信群,加强和流动党员的指导和沟通联系,定时发布学习信息,实现“线上”对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并为所有在外的流动党员邮寄十九大精神“学习大礼包”。三是以开展2015年来党组织关系结转情况自查为契机,针对长期在外工作的流动党员进行摸排,在征求党员意愿的基础上,转出部分“流动党员”。四是严格按照党费收缴要求按时、足额上交党费,要求每个村每半年上交党费一次,并将党费收缴记录复印,杜绝党费代缴。

8.关于没有按规定收缴党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18年2月组织各支部书记学习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等文件,明确党费收缴标准及要求。二是严格按照标准测算2018年度党费。按照支部测算、党委审核的工作要求,2018年度各支部应收缴党费计15901.6元。三是建立党费收缴使用台账。明确党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及时上交党费,建立台账,每季一报,各支部上交党费时,一并将党费收缴登记表复印上交。四是将组织关系转入农村的离退休党员和粮站、供销两个支部党员均已足额缴纳2017年度党费(共27人,1928.8元)。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1.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履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强化担当意识,严格落实《中共坑底乡委员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中共坑底乡纪律检查委员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强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做好履职工作纪实台帐。二是时任副乡长吴振鑫、金其全、吴会强已结合各自分管领域工作重新撰写2016年述责述廉报告,2018年2月1日召开的2017年述责述廉报告会上各班子成员均结合个人分管领域进行述责述廉。三是制定出台《寿宁县坑底乡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1月26日至2月6日乡党委书记兰州同志与各班子成员进行廉政谈话,各班子成员也与分管的干部进行廉政谈话,共29人次。

2.关于警示教育不够经常,受众面不够广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警示教育。每年度至少开展4次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专题会议。2018年3月16日组织全体乡村干部及部分党员开展扶贫领域典型案例学习,通报了4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例;3月28日全体乡村干部会议上通报7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例。组织全体乡村干部观看家规家训专题片《我与尔同清——寿宁知县冯梦龙》。二是强化谈话函询。主动把谈话函询作为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手段,自2017年12月至2018年3月,对党建落实不够到位、村务公开监管不力等问题谈话函询党员干部12人次。

3.教育管理不到位,部分党员纪法意识淡薄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党章党规知识学习加强党员纪法意识教育。2月26日召开“十九大精神、党章党规集中学习研讨”动员会,3月16日开展“学习十九大党规党纪”知识测试,并对下一阶段活动进行部署。二是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明察暗访,及时收集各种苗头性、倾向性信息,密切注意动向,把问题解决在萌发状态。三是乡纪委加大各类违纪案件查处力度,发现一个,处理一个,绝不姑息迁就,促进基层干部遵纪守法,廉洁从政。四是以吴运月、吴会雄、郭尧谷的典型案件为鉴,对全乡干部职工进行教育,举一反三,强化警示震慑。

4.关于财务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造福工程玉壶集中安置区321万元预售地基押金已由福建玉壶投资有限公司入账,另外8万元于2018年3月2日入账坑底乡政府玉壶集中安置区建设指挥部账户。二是要求财务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严格落实相关规定,对于不合理、不规范的票据坚决不予入账,同时加强内部监督,及时发现、纠正不合理问题。对坑底村、榅档洋、大岭村、林山村大额现金支付问题,已责令会代中心加强村级财务票据的审核把关,规范村级财务工作,杜绝大额现金支付。三是榅档洋、大岭村、坑底村、林山村大额现金支付问题,目前县纪委第一工作处正在核查。

5.关于村党支部对村务工作监督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18年2月26日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培训,乡党委每季度对各村村务公开情况进行督查。落实农村财务定期审计制度,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已委托宁德市振信会计事务所开展2015年-2018年村干部任期审计工作。二是明确村级“一事一议”、惠民便民工程、村集体重大支出等项目必须实行“四议两公开”,否则不予报账、拨款。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运行机制,在履行监督职能方面,充分发挥联络、监督、宣传作用,使其真正成为端正农村党风的“矫正器”。三是乡纪委对村务工作监督不力的坑底村党支部书记叶淼予以批评教育,对村务公开工作不到位的村委会主任叶发明予以通报批评。

(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关于存在异地接待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乡直各单位负责人、村两委成员,认真学习党规党纪,经常性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正面解读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反面警示,加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学习宣传力度,按照“经常抓、抓经常、抓出习惯”的要求,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全体干部职工中入心入脑,使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为全乡干部职工的自觉行动,坚决杜绝违规公款吃喝、送礼及发放津补贴等现象。二是严格执行县委办、县政府办印发的《寿宁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及县直机关实施细则精神,制定出台《坑底乡公务接待制度》,对接待原则、接待范围、接待程序、接待要求及食宿标准、接待用车、报销办法、监督检查等进行详细规定。今后的公务接待严格按照流程规范接待手续,杜绝异地接待、同城宴请等问题。三是收回异地接待费用2506元,乡纪委于2018年9月29日对叶竹丰、吴庆林、陈长发进行诫勉谈话。

(五)选人用人不规范方面

关于程序不规范,信息不透明问题

整改情况:组织学习县委《关于规范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意见》,规范股级干部管理。严格干部民主推荐、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等程序,及时公示干部推荐情况,进一步运用好民主推荐结果,增强选拔任用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

(六)其他方面

关于凭证附件不完整,审批手续不齐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闽东北廊桥保护工程项目资金报销过程中存在凭证附件不完整的问题进行认真审核,补充完善相关资料。浩溪村沿溪栏杆工程,现已收到建设方提供的相关材料并入账。二是对包车无审批单,菜单无人经手的问题,3月26日召开班子会议,集中学习《宁德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销审批手续的若干规定》,制定出台《坑底乡公务接待制度》,规范公务接待,公务派车严格按照我县公务用车信息综合管理平台相关规定执行,同时要求会计严格审核把关。三是2018年9月29日对包车、接待报销不规范的相关人员给予提醒谈话。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巡察期间共收到巡察组交办信访件4件,均已办结。未收到反映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目前,我乡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有些整改是长期性的,需要持续推进。下一步,我们将以这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认真落实巡察组各项意见要求,助推坑底乡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继续强化整改落实。乡党委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对县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一个都不放过,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建立台账,逐个督办,逐个销号;对需要长期整改的,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是严格履行“两个责任”。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乡党委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进一步深化强化实化“两个责任”落实,加大督促检查力度,逐级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工作不留死角。严格执行“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完善制度规范,加强对分管部门、分管领域党员干部的经常性教育管理,检查督促分管部门、分管领域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形成责任传导机制。

三是完善内部监督管理。按照着眼今后、推动工作的原则,把问题整改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有针对性地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整合修订各类管理办法,逐步形成简便易行、实在具体、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管理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3-5435063;通信地址:寿宁县坑底乡坑底村街道16号,邮编:355509。

中共寿宁县坑底乡委员会

2018年11月8日

主编 | 范建桃  编辑 | 刘守芳  校对 | 林春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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