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1905年日俄奉天会战刚刚结束,颇有预见性的王承尧就马不停蹄地跑到省城,向东北地区的最高行政长官盛京将军增祺递交了呈请,希望清政府立即向日本人声明抚顺华兴利煤矿公司的归属权。虽然王承尧不断地申诉,清政府不断地交涉,但日本政府对此事始终采取拖延的手段,加之当时清政府软弱无能,不敢以更为强硬的手段为百姓争取利益,因此直到宣统元年(1909年)9月清政府与日本签订了丧权辱国的《东三省交涉五案条款》,“将所有路矿两权,丧失殆尽”,其中也包括王承尧和翁寿当初开办的“奉天抚顺界杨柏堡河西华兴利煤矿总公司”和“抚顺煤矿总公司”。

文│刘磊

日伪时期的抚顺煤矿

大清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的秋末冬初,候补知府王承尧和候补知县翁寿站在太祖皇帝努尔哈赤起兵地——抚顺城西南的千山台下喜不自胜,仿佛眼前的山峦大地到处都是肩挑车推的煤炭,已为他们带来数之不尽的滚滚财源。红顶商人煤老板们的内心激动和美好畅想是可以理解的,为了清政府的那一纸《试掘许可书》,他们已经等待了太长的时间,付出了太多的代价……

东北地区在清代被视为龙兴之地,长期实行严格的封禁制度,禁止民众进入封禁区采摘、狩猎、耕种,对于可能会破坏“大清龙脉”的开矿活动,当然是更加不被允许。但是,鸦片战争的失败重创了清政府的统治,其内部的洋务派也将目光投向了开矿、冶金等行业。与此同时,清政府在东北地区的封禁政策也出现了松动的迹象,光绪二十二年(1896年)制定的《奉天矿务章程》中明确规定,“无碍三陵(作者按:指今天辽宁省内的昭陵、福陵和永陵)龙脉者,方准开采,有碍者一概封禁”,有禁也有放,已经为开采东北地区丰富的矿产资源做好了政策铺垫。二十世纪初叶,俄、日等列强已将侵略的足迹踏进满清王朝的发祥地,清政府才极不情愿地允许自己的百姓开采抚顺地区的煤矿,而且还不是无偿的!

1901年,西方诸国强迫清政府签订了《辛丑条约》

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农历七月二十五日,《辛丑条约》签署生效,清政府需支付各国战争赔偿四亿五千万两银,分三十九年付清,每年利息为四厘。如此巨额的赔款,使得清政府的财政收入根本无力承受,广开财源成为摆在清政府面前的当务之急。当年农历八月二十六日,盛京将军增祺在接受了王承尧和翁寿各自“报效兵饷银壹万两”后,给朝廷上了一道折子,其中谈到二人将要开采的抚顺地区“旧系封禁之地……且该处煤苗显露,若不及时开挖,必有起而收其利”。朝廷此时既无心也无力再去维护“龙兴之地”了,很快就批准了增祺的奏请。光绪二十七年农历十月二十九日,王、翁二人正式获得开采抚顺煤田的官府许可,翁寿开办的抚顺煤矿总公司位于老虎台(即今抚顺矿业集团老虎台矿),王承尧开办的华兴利煤矿总公司位于千金寨(即今抚顺西露天矿矿坑西部、千台山北部一带),成为抚顺煤矿正式开采之始。

两天之后,翁寿的抚顺煤矿总公司就开始对外招股,股票走的是“高大上”的路子,尺幅宽大、印刷精美,上部正中的“执照”二字和边框内的双龙戏珠图尤为引人注目,奉天公济堂以沈平银壹仟两整认购抚顺煤矿总公司壹股股票,成为股东之一;时隔不久,王承尧的华兴利煤矿总公司也发股募款,股票的设计水平和印刷质量明显低于前者,但是这张看起来不太美的股票,却为日后抚顺煤矿的中日争端埋下了一颗定时炸弹。细观该张股票,可以清楚地看到在中间部分有“本公司拟定贰千股,共集华俄银行拾陆万两,以壹百两为壹股,共合壹千陆百股”的字样。华俄银行,就是沙俄帝国在华进行经济侵略和金融渗透的工具——华俄道胜银行的简称,而这壹仟陆佰股的股份竟成为后来日本侵略者强占抚顺煤矿的借口。煤矿是中国人的,华俄银行充其量只是王承尧的商业合作伙伴,跟日本人有什么关系呢?但是,日本人认为有关系,因为他们和俄国人打起来了!

抚顺煤矿总公司执照(股票)

王承尧和翁寿两位老板的煤矿还没开两年,日本和沙俄两个强盗在中国东北地区为了各自的侵略利益进行了一场毫无正义可言的战争,战争的结果是日本人打赢了,获得了在这片他们垂涎已久的黑土地上建立“特殊利益”的权力。1905年日俄奉天会战刚刚结束,颇有预见性的王承尧就马不停蹄地跑到省城,向东北地区的最高行政长官盛京将军增祺递交了呈请,希望清政府立即向日本人声明抚顺华兴利煤矿公司的归属权。还真是怕什么来什么,日本军队进驻抚顺后立即强行占领煤矿及其附属设施,并蛮横地要求王承尧必须在日军的监督下继续采煤。同年5月,日本侵略者干脆设立了“抚顺采炭所”,并从烟台调来了技术人员,看来是开始为独立经营做准备了。王承尧没辙,只能通过清政府与日本人进行沟通,但是日本人在这个问题上充分暴露了其无赖嘴脸,罔顾中日两国政府在北京签订的《中日会议东三省事宜条约》,拒不履行“因军务上所必需,曾经在满洲地方占用之中国公私产业,在撤兵时悉还中国官民”的约定,既赖在抚顺煤矿不走,又日夜不停地役使中国工人开采煤炭资源。日本人所谓的占领沙俄产业的说辞,虽有华兴利煤矿股票为证,但即使是日本政要也觉得该条理由十分牵强——日本驻华公使内田康哉在写给西园寺外务大臣的函中清楚地承认,“清商王承尧经营之华兴利煤矿公司从事千山台煤矿的采掘,与俄人经营之抚顺公司无任何关系,只是华俄道胜银行有持股”而已。

清光绪二十八年奉天抚顺界杨柏堡

河西华兴利煤矿总公司股票

虽然王承尧不断地申诉,清政府不断地交涉,但日本政府对此事始终采取拖延的手段,加之当时清政府软弱无能,不敢以更为强硬的手段为百姓争取利益,因此直到宣统元年(1909年)9月清政府与日本签订了丧权辱国的《东三省交涉五案条款》,“将所有路矿两权,丧失殆尽”,其中也包括王承尧和翁寿当初开办的“奉天抚顺界杨柏堡河西华兴利煤矿总公司”和“抚顺煤矿总公司”。

当初豪情万丈的王承尧肯定无法预料到他们开创的抚顺第一矿以这样的结局落幕——日本在华的侵略工具“南满洲铁路株式会社”以“抚恤金”的名义给了他库平银二十五万五千两作为“赔偿”。王承尧用其偿还了长达六年时间的巨额诉讼费后,将余下的银两归还了各位股东,而抚顺煤矿也开始了它最为黑暗的一页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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