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环保督察组通报四平二龙山水库,辽源市市委书记换人 !

原标题:中央环保督察组通报吉林一水源地保护区3.7万株生态涵养林被砍伐

新华社长春11月23日电(记者张建 高敬)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23日通报,吉林省四平市在二龙山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大搞旅游开发建设,侵占水库库区,砍伐3.7万株水源涵养林,严重破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生态环境。

二龙山水库位于四平市东辽河上游,设计库容为17.92亿立方米,是东辽河流域最大的水库,也是四平市城区近60万市民的主要饮用水水源。吉林省政府2010年批准二龙山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以来,一级保护区内长期存在违法违规旅游经营活动。

通报认为,四平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中,思想认识不到位,对相关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不以为然,存在督察整改拖延应对、违法违规项目顶风而上、生态破坏触目惊心等三大问题。

通报说,2017年12月,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指出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违法违规项目问题后,四平市水利局下辖的二龙山水库管理局落实督察整改要求不力,没有及时对违法违规旅游经营活动进行整改,仍持续提供游船娱乐等服务项目。2018年以来,有2万余游客直接进入一级保护区,4台观光车和19艘游船长期在一、二级保护区内穿行,严重威胁水源水质安全。直至7月临近整改时限才暂停对外出售门票、清退保护区内的观光车、游船等旅游设施。

督察发现,为了二龙湖至叶赫旅游公路和大御路文化广场两个项目,四平市委、市政府置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要求于不顾,多次召开调度会和推进会,现场督办施工进度。二龙湖至叶赫旅游公路项目因穿越水源准保护区,按照《吉林省城镇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规定,应报经吉林省政府批准,但四平市在未办理审批手续的情况下自行开工建设。大御路文化广场前身为大御路码头项目,因地处水源保护区违反水污染防治法,在多家环评机构拒绝编制环评报告书的情况下,为顺利通过环评,四平市临时将项目更名为大御路文化广场,并在没有办理发改、国土、水利、林业等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在上述两个项目建设过程中,累计有30公顷近3.7万株林木被施工单位违法砍伐,项目沿线多个区域留下大片裸露的山体,与周边茂密森林形成鲜明对比,水源地水源涵养功能遭到严重破坏。

通报指出,四平市委、市政府重发展、轻保护,在贯彻落实饮用水水源保护法律法规上打折扣、搞变通,在二龙山水库水质下降的情况下,仍然漠视整改要求,敷衍应对,工作拖延;在推进项目过程中明知故犯,在推动水源地违法违规项目建设上不遗余力。四平市交通、国土、环保、林业等部门,履行职责不到位,审批把关不严,存在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二龙山水库管理局对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敷衍应对、工作拖拉,持续在水源一级保护区违法开展旅游活动,执法违法。

针对上述问题,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情况,并按有关要求做好后续调查工作,要求地方切实抓好问题整改和查处工作。

二龙山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旅游广告牌赫然醒目

2018年11月5日,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吉林省开展“回头看”。按照统筹开展辽河流域污染问题专项督察的要求,督察组对四平市二龙山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情况进行了现场督察。

一、基本情况

二龙山水库位于吉林省四平市东辽河上游,始建于1943年,1950年正式投入运行,设计库容为17.92亿立方米,是东辽河流域最大的水库,也是四平市城区近60万市民的主要饮用水水源。吉林省政府2010年批准二龙山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以来,一级保护区内长期存在违法违规旅游经营活动。

2017年12月,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指出,吉林省部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违法违规开发建设问题突出。为此,吉林省整改方案要求,各地开展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相关地方政府应于2018年8月底前完成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违法违规项目清理工作。

大御路文化广场景观门楼主体框架基础工程已完成

二、主要问题

督察发现,四平市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中,思想认识不到位,对相关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不以为然,不仅没有及时清理二龙山水库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违法违规经营活动,而且明知故犯,继续在水源保护区内大搞旅游开发建设,侵占水库库区,砍伐数万株水源涵养林,严重破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生态环境。

一是督察整改拖延应对。2017年12月,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指出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违法违规项目问题后,四平市水利局下辖的二龙山水库管理局落实督察整改要求不力,没有及时对违法违规旅游经营活动进行整改,仍持续提供游船娱乐等服务项目。2018年以来,有2万余游客直接进入一级保护区,4台观光车和19艘游船长期在一、二级保护区内穿行,严重威胁水源水质安全。直至7月临近整改时限才暂停对外出售门票、清退保护区内的观光车、游船等旅游设施。

二是违法违规项目顶风而上。二龙湖至叶赫旅游公路项目由四平市政府主导,市交通局组织实施,项目总投资8.16亿元,线路全长33.7公里,其中约4.5公里穿越二龙山水库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该项目2017年6月开工,现已完成全部工程量的20%。大御路文化广场项目由四平市政府主导,由龙湖区筹备委员会组织实施,位于二龙山水库西侧,紧邻库区水面,规划占地6.89公顷。该项目亲水平台及部分栈道位于水源二级保护区,其余建设内容位于准保护区,2017年9月项目开工,已完成景观门楼主体框架建设及两个观景塔的基础工程。

旅游公路建设过程中3.7万株林木被违法砍伐

为了上述两个项目,四平市党委、政府置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要求于不顾,多次召开调度会和推进会,现场督办施工进度。二龙湖至叶赫旅游公路项目因穿越水源准保护区,按照《吉林省城镇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规定,应报经省政府批准,但四平市在未办理审批手续的情况下自行开工建设。大御路文化广场前身为大御路码头项目,因地处水源保护区违反《水污染防治法》,在多家环评机构拒绝编制环评报告书的情况下,为顺利通过环评,四平市临时将项目更名为大御路文化广场,并在没有办理发改、国土、水利、林业等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

三是生态破坏触目惊心。在上述两个项目建设过程中,累计有30公顷近3.7万株林木被施工单位违法砍伐,项目沿线多个区域留下大片裸露的山体,与周边茂密森林形成鲜明对比,水源地水源涵养功能遭到严重破坏。在大御路文化广场项目施工过程中,在距取水口1公里左右的库区水面,项目施工单位调运9000余立方米的砂石填库造地,建设约300平方米的亲水平台,水库部分库区遭受侵占。

大御路文化广场项目填土侵占库区

三、原因分析

四平市党委、政府重发展、轻保护,在贯彻落实饮用水水源保护法律法规上打折扣,搞变通,在二龙山水库水质下降的情况下,仍然漠视整改要求,敷衍应对,工作拖延;在推进项目过程中,明知故犯,在推动水源地违法违规项目建设上不遗余力。

四平市交通、国土、环保、林业等部门,履行职责不到位,审批把关不严,存在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市二龙山水库管理局对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敷衍应对、工作拖拉,持续在水源一级保护区违法开展旅游活动,执法违法。

针对上述问题,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情况,并按有关要求做好后续调查工作,要求地方切实抓好问题整改和查处工作。

来源:新华社 人民日报

之前报道 中央环保督察组:辽源黑臭水体整治“光说不练” 每日2万吨污水直排东辽河

“辽源市在仙人河黑臭水体整治中,思想认识不到位,控源截污严重滞后,做表面文章、轻实际效果,既未达到黑臭水体整治目标要求,也未达到督察整改的序时进度。”这是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吉林省开展“回头看”后,对辽源市仙人河黑臭水体整治情况的总结。

仙人河河道垃圾、粪污遍布,群众反映强烈。(生态环境部供图)

控源截污工作严重滞后

仙人河是东辽河一级支流,河长19.3公里,流域面积约36平方公里,均在辽源市境内,由北向南将辽源市区分为东、西两部分,并在主城区汇入东辽河。多年来,沿河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混排入河,加之河道淤泥、垃圾长期未予清理,仙人河污染问题突出,黑臭问题不断加剧,对此沿岸群众反映强烈。根据2018年以来的监测数据,东辽河干流在仙人河汇入后的财富桥断面多为劣Ⅴ类,水质恶化明显。

2017年8月,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将仙人河黑臭水体治理问题作为督察重点。督察反馈指出,辽源市仙人河污染治理项目长期未实施,中央财政补助900万元资金逾期被收回。为此,吉林省整改方案要求,辽源市应于2018年12月底前完成仙人河截污干管迁移工作,2019年12月底前消除仙人河黑臭水体。

但督察组发现,目前仙人河的控源截污工作严重滞后。

据督察组介绍,辽源市建成区污水管网老旧,主管线截污不彻底,溢流和渗漏严重,雨污分流比例仅为39.5%,远低于全省平均水平,是仙人河水体黑臭的主要原因。因此,截污干管建设、雨污分流改造、入河排污口整治是辽源市黑臭水体整治方案确定的主要措施。

但截至此次“回头看”进驻时,应于2018年底前完工的仙人河12公里截污干管迁移工程仅完成67%;应实施建设总长73公里的雨污管网分流改造项目,直到2018年7月才开始施工,仅完成18公里;沿河分布的52个雨污混排口至今尚未取缔或实施整改,督察人员在龙山区政府西侧临时排污口现场取样监测,废水氨氮浓度高达20.7mg/L。

仙人河清淤疏浚工作尚未开展。(生态环境部供图)

河道整治“光说不练”

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2017年底前城市黑臭水体应实现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辽源市政府制定的《辽源市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明确做好仙人河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等工作。

但本次督察发现,上述工作只是停留在纸面上,华罡医院门前、西小桥等河段,水体均严重黑臭,漂浮垃圾、粪污,特别是帝豪歌厅河段两岸,遍布垃圾,景象十分不堪。督察组随机对铁路桥河段取样监测,氨氮浓度11.5mg/L,属黑臭水体。2018年底前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80%以上的任务难以实现。

不仅如此,督察组还指出,辽源市敷衍整改问题突出。

2018年5月以来,市水利局在下游河道实施“建坝截污”,每日用水泵将河内截流的约5000吨污水提升至市政管网,并向督察组报告称能够“最大限度地减少东辽河污水直排量”。但督察发现,辽源市城市污水处理厂长期超负荷运行,市区每天已有近2万吨污水无法处理,进而直排东辽河。通过建坝拦截收集的仙人河黑臭污水进入市政管网后,也最终直排东辽河,只是“污染搬家”,没有起到治污效果。

针对现有污水处理能力严重不足的问题。2016年9月,辽源市政府印发的《辽源市清洁水体行动计划(2016—2020年)》,明确实施辽源市污水处理厂新建工程,工程设计能力为5万吨/日。2018年6月,吉林省委、省政府又明确“2018年底前,辽河流域处理能力不能满足需要的污水处理厂要全部完成扩能工程建设”。但督察组发现,该工程直至2018年11月督察进驻时尚未开工,进度十分滞后。

仙人河河道淤泥沉积,排污口未进行整治。(生态环境部供图)

督察组:用力不够、作风不实

针对以上问题,督察组认为,辽源市党委、政府作为仙人河黑臭水体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对整治工作研究不多、用力不够、作风不实、紧迫感不强,在工作中没有统筹污水处理能力提升、雨污分流改造、入河排污口整治等措施;也未按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及时部署推动开展仙人河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具体工作。虽反复表态重视仙人河黑臭水体整治,但对截污干管迁移等一期工程所需的5亿元资金,仅拨付到位1000万元,导致各项治理措施迟迟难以落实。

此外,督察组指出,辽源市各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不作为、慢作为。市公用事业局作为仙人河黑臭水体整治牵头部门,对整治方案和技术路线考虑不周、论证不够,清淤疏浚等工作启动滞后。市水利局在整治工作中,采取“建坝截污”等临时性措施,敷衍应付督察整改,大量浪费财政资金;在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偷换概念、推卸责任,将仙人河52个工业废水、生活废水以及初期雨水的混排口定义为所谓的“入河排放口”,未按国家有关要求认定为“入河排污口”,也未实施整治工作,甚至将相关监管责任向其他企事业单位一推了事,当起甩手掌柜。

对此,督察组表示,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做好后续督察工作,涉及失职失责的,将要求地方调查问责到位。【来源 央广网】

最新消息

11月24日上午,《吉林日报》官方微信号发文称,吉林省委决定,王立平同志不再担任辽源市委书记,柴伟同志任辽源市委委员、常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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