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初,本市某物流公司在承接一批无缝钢管运至山东时,由于有部分钢管找不到车送货,就在网上发布信息招募司机,期间,一名男子谎称愿意接单,并先后冒充“司机”和“货主”,雇佣车辆将货物运走而后转卖牟利。

  该案东窗事发后,检察机关于日前对涉嫌诈骗罪的男子批准逮捕。

  这批货物运到哪了?

  2018年1月26日深夜,天津某钢管公司负责人张某来到公安东丽分局报警求助,称自己公司的钢管被人骗走了。

  “1月23日装的货,被骗的无缝钢管共78根,重35.86吨,总共价值20余万元,这些无缝钢管都有合格证和材质报告……”

  据报警人介绍,公司与某物流公司有承运合同,每次发货都签订运输合同,之前的货物都按要求送到了山东东营某化工公司,这次手续也一样。然而司机将货拉走后,直到报警当日,公司才知道货物没有送到东营某化工公司,与物流公司联系,对方称这批货被骗走了,钢管公司负责人于是前来报警求助。

  “假司机”钻了空子

  接报后,办案民警找到了与本案有关的某物流公司。

  据物流公司负责人赵某介绍,公司通过第三方常年与钢管公司有业务往来,1月20日左右,钢管公司欲往山东东营一家公司送钢管共计600余吨。因为那几日下雪货运能力下降,有部分钢管找不到车送货,物流公司于是在某货物运输软件上发布了一条雇车信息,内容就是有一批钢管要从天津送往山东东营,要找一辆货车运送。

  “1月22日18时许,我接到一个182开头的电话号码,对方是一名男子,自称姓周,也是车主,想跑这笔运单,见运费上也没有讨价还价,于是我就同意了。”

  接下来,双方互加了微信,赵某将运货位置发给了“周师傅”,对方也把他的行车证、驾驶证、身份证拍照片发了过来,一切都很正规有序,赵某也打消了疑虑。

  23日清晨,“周师傅”再次打来电话,称自己已经赶到货仓,把货装好就准备出发了,钢管公司的负责人也和赵某确认已经装货运走了。

  正常情况下,这批货应该是23日晚上送到东营,24日早上就能卸货,但是到了约定时间,“周师傅”电话不接,微信也将赵某拉黑了。

  虽然不愿意相信,但是这次运输确实出了问题。

  1月26日清晨,赵某根据“周师傅”提供的资料,想办法又找到了该司机的其他联系方式,电话打过去时,对方的声音很陌生,并表示货已经按要求送到了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区,货款也结清了,同时该司机也很纳闷,为什么还要联系并质问自己。

  “应该是骗子冒充货主指挥车主把货送到徐水区卖了……”

  接下来,赵某还有车主先后到徐水后,也找到了收货的小厂子,对方承认在1月23日晚上收了一批钢管,但是又转手卖到沧州了,对此,赵某等人在当地报了警,然后又返回天津报警求助。

  嫌疑人分饰“两角儿”

  案件发生后,真正的车主周师傅积极配合警方调查,并详细介绍了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事。

  据周师傅介绍,自己曾在案发前接到一个182开头的陌生男子电话(证实该号码与联系赵某的一致),对方称有一批货要拉到河北省,在谈妥运费后,对方从微信发来了拉货的位置,并让其将身份证、行车证和驾驶证电子版发过来,说是公司要登记,同时约定次日一早过去装货。

  次日,在约定的货仓,雇主出现了,并让周师傅等着,他把行车证、驾驶证原件拿去办理手续。手续办好后,装了78根无缝钢管,周师傅于是连夜和对方一起将货物送到了徐水区,结清运费后,双方在当地分手。直到周师傅接到了真正货主的电话,才知道自己被人利用了……

  随着调查的深入,2018年3月20日,东丽警方将分饰“雇主”和“司机”两角儿的嫌疑人李某成功抓获。

  到案后,嫌疑人对诈骗事实供认不讳,并交代自己曾干过运输,对于物流配货方式、手续都比较熟悉,因为快过年手头紧,就想试试骗点钱花。在网上找到周师傅的个人资料后,用对方的资质承接了这批钢管,并以5万余元的价格运至徐水区,低价变卖给孙某等人(另案处理)。

  日前,案件移交到东丽区检察院。综合全案证据情况,承办人认为,犯罪嫌疑人李某为了骗取钱财,冒充货运司机从网上承接运单,后又冒充该钢管货主指使司机将钢管拉至河北省销赃获利5万余元。其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客观上隐瞒真相骗取被害人财物,财物价值20余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经涉嫌诈骗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八十八条之规定,对李某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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