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陳婆婆的4個子女,分別是大兒子何某才,二兒子何某炳,三女兒何某華,四女兒何某玉,此前,陳婆婆一直由4個子女輪流贍養,今年正月期間,在大兒子輪流期間摔了一跤,被診斷爲肢體殘疾四級,飲食起居不能自理,老大結束照顧後,再無人願意接手。敬老院院長何莎說,陳婆婆入住後,老二老三老幺找過她,表示想把陳婆婆接回去照顧。

(原標題:可惡!75歲婆婆摔一跤後4子女拒絕贍養,法院判了仍在扯皮推脫)

79歲的陳婆婆育有4個子女,此前一直由子女們輪流照顧,今年正月期間,在老大輪流照顧期間摔了一跤,自此生活不能自理,老大照顧結束後,再無人願意接手。今年3月,老大媳婦以陳婆婆的名義把包括大兒子在內的四子女起訴至成都青白江區人民法院。

徵得陳婆婆本人意願,結合祥福鎮東方村村上的意見,法院做出判決,把陳婆婆送到祥福鎮中心敬老院,四子女把贍養費交到敬老院,950元/月.人……

住進了敬老院,陳婆婆的褥瘡好了,生活起居有人照顧。沒想到,9月中旬再起糾紛,竟無人續交贍養費,最終經過法院執行,將費用繳至明年5月。

79歲老人摔跤後4子女拒贍養 法院送敬老院其仍扯皮

法官找陳婆婆徵求意見

摔了一跤四子女不贍養

法院把老人送到敬老院

陳婆婆的4個子女,分別是大兒子何某才,二兒子何某炳,三女兒何某華,四女兒何某玉,此前,陳婆婆一直由4個子女輪流贍養,今年正月期間,在大兒子輪流期間摔了一跤,被診斷爲肢體殘疾四級,飲食起居不能自理,老大結束照顧後,再無人願意接手。

據祥福鎮東方村民政工作人員何明菊介紹,“大兒子在外務工,大媳婦患有癌症,照顧老人確實困難。”何明菊說,今年3月,大兒媳以陳婆婆的名義將四子女起訴至青白江法院。

考慮陳婆婆特殊情況,青白江法律援助中心爲陳婆婆指定了一名法律工作者爲訴訟代理人。判決書顯示,陳婆婆要求四子女輪流照顧自己,兒子每月支付200元贍養費,女兒每月支付100元贍養費,醫藥費兒子承擔30%,女兒承擔20%。

庭審期間,法院調查發現,陳婆婆願意到敬老院生活。而東方村村上給出意見,早在2017年2月,四子女就簽訂過協議,約定輪流贍養,可是四子女爲此經常發生糾紛,現在陳婆婆需要人24小時照料,四子女對其贍養問題始終未達成一致意見,推諉扯皮。現在如果將陳婆婆交給四子女輪流照顧,村上無法每天進行監管,難以保證其是否切實履行照料義務,故建議將陳婆婆送往養老院等專業機構,以保障老人的生活品質。

“庭審結束後,我們去大兒子家裏徵求陳婆婆意見,她願意到敬老院去生活,結合村上意見,我們決定把陳婆婆送到敬老院生活。”承辦法官肖敏說,經過與敬老院討價還價,敬老院收取護理陳婆婆的費用是3800元/月。

開庭審理時,大兒媳已經承諾支付贍養費,可是兒子和女婿都不到場。4月17日,法院作出一審判決,3800元贍養費由4個子女平均分擔,一人每月950元。

庭審中,四子女一直想把母親的財產談妥後再談贍養問題。

“判決要給錢了,除了老大都出來鬧,鬧到中院說要上訴,中院把他們教育了一番,維持原判。”肖敏說,看了判決要給錢,老二老三老幺又想商量4個人輪流照顧,老大不同意。

79歲老人摔跤後4子女拒贍養 法院送敬老院其仍扯皮

陳婆婆最初連飯都不敢喫,到現在能喫完一大碗

贍養費斷檔法院強制執行

每個子女交1.2萬元,交到明年5月

9月22日,紅星新聞記者在祥福中心敬老院見到了陳婆婆,正值飯點,護理員張女士用輪椅推着陳婆婆去食堂喫飯,拌涼粉、雞蛋羹、丸子碎肉,蒜薹炒肉,午飯一共有4個菜。

“現在她可以自己喫飯了,剛來的時候,喫飯都是小心翼翼的,連飯都不敢喫,我們得給她喂。”張女士說,4月17日,她和院長一起去陳婆婆大兒子家裏接人,同去的還有法院、派出所、東方村委會三方工作人員。“陳婆婆躺在牀上,身上長了褥瘡,都要潰爛了,散發出難聞的氣味。”

肖敏介紹說,或許是癌症病人照顧老人非常喫力,大兒媳只能少給老人喝水,免得打理。“去的時候看到褲子都褪到胯下,說是方便打理。”

到了敬老院,陳婆婆也是少喫少喝,起初張女士不解。“陳婆婆說,拉屎拉尿了沒有人拉她起牀,我安慰她,在這裏你隨便喫,拉了我們來護理。”張女士說,現在陳婆婆可以自己喫完一大碗飯。

張女士說,3個月前,陳婆婆幺女到敬老院看望,見陳婆婆喫這麼多,揶揄敬老院,“你讓她喫,喫多了拉得多,敬老院護理不過來,自然就送回家去了。”張女士聽後很生氣,當即回懟:“不可能,我護理不了,有其他護理人員能幹得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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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理員給陳婆婆盛飯

據瞭解,陳婆婆每月3800元的入住費,包括喫、住還有護理費。紙巾還有洗護用品得自帶,沒有尿不溼,敬老院免費提供了一部分,但終究不是長久之計。不得已,陳婆婆解手後,護理員直接用水沖洗。此外,陳婆婆在晚11點和4點各起夜一次。“馬上冬天了,老是起夜沖洗,對老年人來說太遭罪了。”張女士說,她曾經對幾個子女提過多次,要求提供尿不溼和洗護用品,大家都充耳不聞。

敬老院院長何莎說,陳婆婆入住後,老二老三老幺找過她,表示想把陳婆婆接回去照顧。“他們的意思是,讓陳婆婆一個人住在自己的房子裏,四姊妹輪流過來照顧。”何莎反問:“你們能不能做到24小時有人照顧她?”無人跟她保證。

何莎表示,把陳婆婆送來的是法院,敬老院一直對接的是法院,沒有法院同意,肯定不會將陳婆婆送回去。何況,陳婆婆本人表示不願意再回去。

或許因爲年紀大,陳婆婆思維言語均不清晰,隻言片語中,陳婆婆告訴記者:“不回去了,在這裏挺好的,有人照顧我,我回去的話去哪裏呢?都沒有家了。”

9月中旬,本該交至敬老院的贍養費又斷檔了,催要無果,何莎再次聯繫承辦法官肖敏。

肖敏介紹說,法院決定先期執行每人1.2萬,交至明年的5月,發現老幺何某玉名下一分錢都沒有,執行局把四個人找來談話。“其他三個人經過談話都同意給,就老幺不給,執行局給出了限期日期,再不給就直接拘留了,這纔給了。”9月22日,肖敏得知無子女出尿不溼的錢,“我明天和鎮上聯繫,實在不行我出。”

79歲老人摔跤後4子女拒贍養 法院送敬老院其仍扯皮

前排四位女性分別爲:大兒媳婦,幺女何某玉,二兒媳婦,三女兒何某華

四子女至今仍在扯皮推脫

三女婿鄭某先:我們不管

三女婿鄭某先代表三女兒何某華回應了這件事,他介紹說,在十幾年前,是兩個女兒照顧了母親幾年。

“後來有了徵地拆遷有了過渡費,老大才接了過去。”鄭某先說,按照最初的協議,是二哥照顧父親,大哥照顧母親,母親的房子和各種補貼都歸大哥。兩年前,大嫂得了癌症,說好把房子給老二,老二供了一個禮拜不幹了,是自己牽頭組織大家簽訂了四子女輪流照顧協議,兒子每個月給200元,女兒給100元,房子劃分則是兒子佔三成,女兒佔兩成。

“今年正月間,老二不樂意說他比女兒多出一百,可是各種錢全部在大哥那裏,於是鬧出糾紛。”鄭某先說,按照輪養協議,下一個應該輪到自己,可是因爲擔心老二不接手,所以自己纔沒有接手,被大嫂代母親告至法庭。

目前鬧到法院,誰都不佔理,判處出來後,鄭某先和老二、老幺想把岳母接回來照顧,老大不同意。“四個子女都在,母親一個人在養老院,名聲也不好聽的,老大一個月能掙一萬多,不像我們經濟這麼困難。”

問及能否爲岳母購買尿不溼,鄭某先表示:“不是我們送過去的,我們不管,費用應該包含了這個部分。”

79歲老人摔跤後4子女拒贍養 法院送敬老院其仍扯皮

陳婆婆在敬老院的牀位

老幺何某玉:讓老大出錢

老幺何某玉,今年48歲,她否認自己沒有贍養母親,她說前段時間去敬老院看望母親,看到母親穿的衣服洗不出原色,自己纔給母親買了兩套便宜的衣服,問及能夠爲母親購買尿不溼,她表示,讓大哥出。

“前面7年都是我在照顧我媽,現在財產全部被我大哥霸佔了,得那麼多錢,喊他出。”何某玉說,按照父親在世協議,是大哥負責照顧母親,二哥負責照顧父親,可事實上,二哥並沒有照顧,父親一直自力更生。父親去世後,她獨自照顧了母親7年,農轉非後自己出現了高血壓和腰椎間盤突出,媽媽重新回到大哥家中,後來姐姐想要過渡費,又把母親接過去照顧了兩年,兩年前,大嫂得了癌症,爲了協助大哥度過難關,四姊妹協議,一人照顧三個月。

“現在輪到大哥家,我媽是在大嫂家裏絆倒的沒有拿去醫,我自己照顧我媽的時候,我媽生病都是我自己出醫藥費。”何某玉說,母親每個月幾百元的拆遷安置過渡費、租地費用以及殘疾補貼等各種費用都被大哥佔了,老二和老三不服氣,致使贍養無法輪轉。

“現在我媽在世,能給她買喫的就買喫的,能買穿的就買穿的,其他的我一概不管。”何某玉說,她已經付出太多,不要再指望她,“這世界應該是老大做出表率,從來沒有聽過老幺做出表率。”

老二何某炳:明天去看,現在上班

老二何某炳表示,自己從未說過不贍養母親,雖然對大哥持有財產不滿,但是一直贍養父母。

“下一個應該輪到我妹,我妹不接手,還在商量怎麼辦,就被大嫂弄到敬老院去了。”何某炳說,母親在敬老院一年一萬多的贍養費,對於打工的他來說,是個不小的壓力,“以後貸款都會交這筆錢,法院喊交還能怎麼辦?”何某炳認爲,目前在敬老院有專人護理,他只負責交錢就可以了,再時不時去看望一下,“明天再去看,現在要上班。”

老大何某才:他們不接手,我們告上法庭

老大何某才表示,按照協議四姊妹輪養,可是到期沒有接手,老婆得了癌症還在照顧母親。“我在外地打工,他們讓我回家處理,我一家子要養怎麼回家?”何某才以很忙爲由掛斷了電話。

netease 本文來源:紅星新聞 作者:鍾美蘭 責任編輯:蘇泓珵_NBJ9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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