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纳入法定传染病管理,各级人民政府、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其他政府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可以依法采取病人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隔离医学观察等系列防控措施,共同预防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传播。据新华社武汉1月21日电 武汉市卫健委21日凌晨通报说,2020年1月19日22时—1月19日24时,武汉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死亡1例,无出院病例和新增病例。

据新华社武汉1月21日电 武汉市卫健委21日凌晨通报说,2020年1月19日22时—1月19日24时,武汉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死亡1例,无出院病例和新增病例。

通报说,死者陈某,男,89岁,2020年1月13日发病,1月18日因严重呼吸困难入院救治,1月19日23时39分抢救无效死亡。患者有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频发室性早搏等基础疾病。

通报说,截至1月19日24时,武汉市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198例,已治愈出院25例,死亡4例。目前仍在院治疗169例,其中重症35例、危重症9例,均在武汉市定点医疗机构接受隔离治疗。

最新!武汉凌晨通报:新增1死亡病例,15名医护人员确诊感染

另据武汉市卫健委官方微博“健康武汉官微”消息,目前,武汉市共有15名医务人员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另有1名为疑似病例。16例患者中,危重症1例,其余病情稳定,均已隔离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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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务人员是疫情防控的主力军。为确保医务人员健康,近日,武汉市就加强各类医院的防控措施,严格控制医院感染,强化医务人员防护,关心关爱医护人员等方面再次进行部署,加强对医务人员健康的日常监测,对疑似病例及时进行检测和救治。

武汉成立疫情防控指挥部

据《长江日报》报道,1月20日,武汉市召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会议会议决定,即日起,武汉市成立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全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下设应急保障、宣传、交通、市场、医疗救治、疫情防控、社区、综合等8个工作小组。武汉市市长周先旺任指挥长。

会议指出,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已纳入乙类传染病、采取甲类管理。全市上下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上来,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正确认识当前形势,坚定信心、保持定力,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把疫情防控摆在最重要的位置,集全市之力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战。

会议要求,要全力做好患者救治工作,按照国家、省、市联合制定的诊疗方案开展规范、精准救治,对重症患者“一人一方案”“一人一团队”,确保轻症患者尽快治愈出院;强化医务人员防护,严格控制医院感染。

要严格落实防控措施,进一步完善细化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分行业分领域指导做好疫情防控,加强农(集)贸市场及各类经营场所监管力度,把好相关市场关闭、野生动物管控和机场、车站、码头等体温筛检关口,尽量减少或取消一切不必要的大型公众集会,协调各方资源加强物资储备和供应,确保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要及时公开透明向社会通报疫情态势和防控工作进展,统一发布权威信息,普及防控知识,最大限度消除社会恐慌。

会议强调,要落实领导包保、分级负责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各区属地管理责任,发动社区干部、网格员、社区医务人员,加强密切接触者管理,每日报告健康监测状况;深化爱国卫生运动,加大健康教育宣传力度,积极开展辖区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引导市民勤洗手、戴口罩,养成良好的公共卫生行为规范。

要启动战时值班备勤机制,加强春节期间在岗值守,落实带班值班制度,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加强督察督办,对思想不重视、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依纪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国家卫健委: 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纳入法定传染病管理

国务院批准同意,国家卫生健康委决定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法定传染病乙类管理,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纳入法定传染病管理,各级人民政府、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其他政府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可以依法采取病人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隔离医学观察等系列防控措施,共同预防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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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健委答疑:

近期去过武汉怎么办?

此外,国家卫健委公布了一系列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科普问答,为公众答疑解惑。

1、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临床表现有哪些?

患者主要临床表现为发热、乏力,呼吸道症状以干咳为主,并逐渐出现呼吸困难,严重者表现为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脓毒症休克、难以纠正的代谢性酸中毒和出凝血功能障碍。部分患者起病症状轻微,可无发热。

多数患者为中轻症,预后良好,少数患者病情危重,甚至死亡。

2、如果出现早期临床表现,是否意味着自己被感染了? 什么情况下需要就医?

如出现发热、乏力、干咳表现,并不意味着已经被感染了。

但如果出现发热(腋下体温≥37.3℃)、咳嗽、气促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且有武汉旅行或居住史,或发病前14天内曾接触过来自武汉的发热伴呼吸道症状的患者,或出现小范围聚集性发病,应到当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排查、诊治。

3、去医院就医需要注意什么?

就医时,应如实详细讲述患病情况和就医过程,尤其是应告知医生近期的武汉旅行和居住史、肺炎患者或疑似患者的接触史、动物接触史等。特别应注意的是,诊疗过程中应全程佩戴外科口罩,以保护自己和他人。

4、为什么密切接触者要医学观察14天?

目前对密切接触者采取较为严格的医学观察等预防性公共卫生措施十分必要,这是一种对公众健康安全负责任的态度,也是国际社会通行的做法。参考其他冠状病毒所致疾病潜伏期、此次新型冠状病毒病例相关信息和当前防控实际,将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期定为14天,并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居家医学观察。

5、公众如何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保持手卫生。咳嗽、饭前便后、接触或处理动物排泄物后,要用流水洗手,或者使用含酒精成分的免洗洗手液。

保持室内空气的流通。避免到封闭、空气不流通的公众场所和人多集中地方,必要时请佩戴口罩。咳嗽和打喷嚏时使用纸巾或屈肘遮掩口鼻,防止飞沫传播。

医院就诊或陪护就医时,一定要佩戴好合适的口罩。

良好安全饮食习惯,处理生食和熟食的切菜板及刀具要分开,做饭时彻底煮熟肉类和蛋类。

尽量避免在未加防护的情况下接触野生或养殖动物。

6、近期去过武汉,回到居住地后要注意什么? 如出现临床症状,是否要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相关检查?

回到居住地之后,可在2周内注意加强身体防护,关注自身身体状态。如果接到疾控部门通知,需要接受居家医学观察,不要恐慌,不要上班,不要随便外出,做好自我身体状况观察,定期接受社区医生的随访。

如果出现发热(腋下体温≥37.3℃)、咳嗽、气促等急性呼吸道感染早期临床症状,请及时到当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排查、诊治。

来源:新华社、新闻联播北京日报、长安街知事

广州日报全媒体编辑:陆凯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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