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决定》的出台是清徐县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这一决策部署,着力解决检察机关在公益诉讼工作中所面临困难和问题的重要举措,同时,也为清徐检察机关加强公益诉讼工作提供制度依据和支持,拓展了清徐检察公益诉讼的发展空间,为新时代清徐检察公益诉讼翻开新篇章奠定了坚实基础。本次会议充分肯定了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开展情况,并全票通过了《清徐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来源:太原市清徐县人民检察院

9月20日,清徐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清徐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赵正斌所作的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专题报告。本次会议充分肯定了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开展情况,并全票通过了《清徐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决定》结合清徐县实际,有以下几方面规定,一是检察机关应当树立公益诉讼“双赢、多赢、共赢”的工作理念,对如何更好的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做了要求。二是县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要增强依法行政意识,自觉接受监督,依法履行职责,与检察机关协调配合。三是审判机关要完善工作制度,创新审判方式,促进公益诉讼规范化。四是检察机关与有关机关的协调配合。五是司法行政部门要将公益诉讼制度纳入普法宣传教育范围,加大宣传力度。六是政府要加强对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财政保障。七是检察机关应当加强公益诉讼机构和队伍建设,健全配置科学的公益诉讼检察机构。八是检察机关应当定期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情况。

《决定》的出台是清徐县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这一决策部署,着力解决检察机关在公益诉讼工作中所面临困难和问题的重要举措,同时,也为清徐检察机关加强公益诉讼工作提供制度依据和支持,拓展了清徐检察公益诉讼的发展空间,为新时代清徐检察公益诉讼翻开新篇章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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