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浠水城区启用交通信号灯实行交通管制的通告

关于浠水城区启用交通信号灯

实行交通管制的通告


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减少人员车辆流动,坚决遏制疫情扩散蔓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1月29日14时起,城区实行交通管制,交通信号灯一律实行红灯。

二、疫情防控车辆、医疗救护车、生产生活保障车不受交通信号灯限制。

三、对违反交通信号灯标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等规定,予以记6分,处200元罚款。

恢复时间待定。


特此通告!


浠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0年1月29日


浠水交警提示


特殊时期

恳请广大市民予以理解和配合

并相互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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