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浠水城区启用交通信号灯实行交通管制的通告
关于浠水城区启用交通信号灯
实行交通管制的通告
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减少人员车辆流动,坚决遏制疫情扩散蔓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1月29日14时起,城区实行交通管制,交通信号灯一律实行红灯。
二、疫情防控车辆、医疗救护车、生产生活保障车不受交通信号灯限制。
三、对违反交通信号灯标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等规定,予以记6分,处200元罚款。
恢复时间待定。
特此通告!
浠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0年1月29日
浠水交警提示
特殊时期
恳请广大市民予以理解和配合
并相互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