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裁判文书网在11月21日公布一份“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与北京北大未名生物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担保物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在这份裁定书中,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给出判决:准许拍卖变卖北京未名集团公司(北京北大未名生物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上地西路X号3、4、5、8幢房产,华兴银行深圳分行对变价后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实现担保物权的总金额计算至债务还清之日止,暂计至2018年7月31日为204592365.14元。

据第一财经从天眼查询获悉,北京未名集团公司,北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40%股权、 海南天道投资有限公司持60%股权。北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为北京大学的下属全资子公司,属国有独资公司。

北京北大未名生物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介绍中称,该公司成立于1992年,是北京大学三大产业集团之一,集团总部位于北京圆明园北面的北京北大生物城,占地260余亩。

该公司此次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上地西路X号3、4、5、8幢房产被拍卖,源于2016年5月25日,华兴银行深圳分行与北京未名集团公司签订《抵押担保合同》,北京未名集团公司为借款人湖南北大未名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未名公司)向华兴银行深圳分行借款4亿元提供抵押担保,详见湖南未名公司与深圳前海海润国际并购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兴银行深圳分行签订的《委托贷款合同》。

查看原文 >>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