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省、市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在肇企业应增强责任意识和全局观念,承担起疫情防控工作的主体责任,履行应尽的社会义务,配合政府共同做好以下防控工作:。希望广大企业家朋友们充分认识疫情防控的紧迫性和艰巨性,坚定信心,科学防治,全力遏制疫情扩散蔓延,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号召广大企业能够延期复工复产的尽量做到延期复工复产,确需复工复产的企业必须做好各种防控措施,科学做好复产复工计划,坚持生产人员最少化原则,尽量使用在肇庆过节的企业员工,做到“有限、有序、达标”复工复产。

肇庆市民告知书

市民朋友:


近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时刻牵动着每一位市民的心,防控疫情是当前的头等大事。2020年1月23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启动了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正依法、有序开展。为了保障您和公众健康,现就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注意环境和个人卫生,保持住所通风良好,保持乐观心态,注意休息和营养,增强体质,勤洗手,不随地吐痰。打喷嚏或咳嗽时用纸巾或袖肘遮住口、鼻。避免接触呼吸道感染病人。

二、避免参加聚会和集体活动。如必需外出活动,在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内和其他人群聚集的室外公共场所请务必佩戴口罩。

三、不要购买活禽和野生动物,避免接触野生动物、活禽畜及其排泄物和分泌物。食用禽肉蛋奶时要充分煮熟,不食用野生动物。

四、如您或者家人有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请佩带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前往就近设有发热门诊的医院就医。前往医疗机构应当尽量避免乘坐公交,您可以步行、自驾或者乘坐出租车前往。确实病情危重的,可以拨打120急救电话求助。请主动告知医生旅行史、接触史及周围人员中是否有类似病例,听从医务人员指引,并配合医务人员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提供详尽信息。

五、请您通过政府官方渠道了解疫情动态和防治知识,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六、我市各类民生物资储备充足,各大菜市场、超市正常营业,能够满足全体市民正常生活需求。市政府将全力做好物资保障工作,维护市场价格稳定。对于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的商户,您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举报电话:12345),有关部门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七、请您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疾控机构、医疗机构为防控疫情采取的健康状况申报、流行病学调查、检验、采集样本、医学隔离观察、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拒不配合的,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情节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将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让我们共同努力,齐心协力,依法、有序防控疫情,维护社会秩序,打赢这场疫情阻击战,守护我们美丽的家园。


肇庆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2日


来肇人员告知书

各位来肇朋友:


防控疫情是当前的头等大事,肇庆目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了保护您和公众健康,现告知如下:

一、疫情发生地来肇人员,请您记录来肇的时间、车次机次(车牌、车票、航班号、座位号),并在抵肇之日主动向所在社区工作站、单位或者入住的酒店等申报,需要对您实施14天的居家隔离或者集中隔离观察,请自觉接受社区工作人员、医疗机构、民警的联合管理和服务。

二、其他地区来肇人员,请您每日观察自己及家人的健康状况,自抵肇之日起,一般需要观察14天。避免参加聚会和集体活动。如必需外出活动,在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内和其他人群聚集的室外公共场所请务必佩戴口罩。如有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请佩带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前往就近设有发热门诊的医院就医。前往医疗机构应当尽量避免乘坐公交,您可以步行、自驾或者乘坐出租车前往。确实病情危重的,可以拨打120急救电话求助。请主动告知医生旅行史、接触史,及周围人员中是否有类似病例,听从医务人员指引,并配合医务人员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提供详尽信息。

三、注意环境和个人卫生,保持住所的通风良好,保持乐观心态,注意休息和营养,增强体质,勤洗手,不随地吐痰。打喷嚏或咳嗽时用纸巾或袖肘遮住口、鼻。避免接触呼吸道感染病人。

四、请您遵守社会公德,遵守疫情防控期间的各项规定和要求,自觉做好个人防护,避免危害他人健康,影响公共安全。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疾控机构、医疗机构为防控疫情采取的健康状况申报、流行病学调查、检验、采集样本、医学隔离观察、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拒不配合的人员,将依法强制。

五、为妥善解决疫情发生地来肇人员住宿问题,肇庆已公布了定点接待酒店,并做好了卫生消杀、员工培训、专业指导等工作,请您前往入住,具体酒店名称、地址可在肇庆市人民政府网、西江网等门户网站查询。一方有难八方支援,众志成城方能共度难关!

祝您在肇庆期间生活快乐,身体健康!

肇庆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2日


在肇企业告知书


在肇企业家朋友: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省、市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在肇企业应增强责任意识和全局观念,承担起疫情防控工作的主体责任,履行应尽的社会义务,配合政府共同做好以下防控工作:


一、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希望广大企业家朋友们充分认识疫情防控的紧迫性和艰巨性,坚定信心,科学防治,全力遏制疫情扩散蔓延,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号召广大企业能够延期复工复产的尽量做到延期复工复产,确需复工复产的企业必须做好各种防控措施,科学做好复产复工计划,坚持生产人员最少化原则,尽量使用在肇庆过节的企业员工,做到“有限、有序、达标”复工复产。待疫情解除后再全面复工复产。如不遵守国家、省、市疫情防控工作部署,造成相关后果的,须依法承担相关责任。


二、疫情防控要达标

1.企业的防控物资保障要到位。企业的卫生防护用品和隔离观察场所齐备,做好口罩、测温仪、消毒水等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工作,做到疫情防控物资与复产产能、上岗职工相匹配。

2.厂区清洁消毒措施工作要到位。厂区车间、宿舍、食堂、会议室、厕所等以及交通车均属人员易交叉感染的场所,以上场所在疫情未完全消除前,均需每日消毒2次以上。


三、人员管理要达标

1.建立一人一卡一档制度。企业建立员工的信息台账,做好本地、外市、疫区员工户籍、地址、联系电话的登记工作。重点筛查疫区户籍的人员,实时掌握其出行情况和动态健康状态。

2.成立专门的疫情防御机构,落实专门人员,制定企业复工疫情防控方案。要有人员用餐制度、厂区消毒制度、上岗车间消毒制度、进出厂区管理制度、车间管理制度、宿舍管理制度等。

3.建立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将疑似感染职工引导至事先准备的隔离区,对现场密切接触人员进行紧急管控,并第一时间上报属地防疫部门;安排专门人员对疑似患病职工的个人物品、交通工具、周边环境进行专门管控,待防疫部门现场指导组织防控。


四、企业复工申报审批程序

报当地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审核,由县级政府(管委会)审批并现场核准验收合格后方能复工。县级政府(管委会)每天将相关审批企业情况报市工信局备案。

肇庆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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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肇庆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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